五河一男子勇救落水少女割伤脚底肌腱

24.09.2014  17:46

本报记者 侯靖

一名少女轻生跳桥,眼见就要被河水淹没。正好路过此处的凌以理见状,毫不犹豫冲入水中救人,最终与人合力将少女送上岸。这是发生在五河县的动人一幕。

日前,记者从五河县见义勇为基金会获悉,时隔两年,凌以理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下水救人不犹豫

2012年8月16日下午4时许,在县城办完事的头铺镇金岗村凌以理,骑着摩托车往家赶。他路过城南的彩虹桥时,正巧赶上一名十几岁的女孩轻生。当时她已经落入水中,在不断地挣扎,桥上围观的人很多。“河面有一百多米宽,女孩落水的位置就在河中央。”据凌以理回忆,当时也没多想,便骑车赶到离女孩较近的南岸,甩掉鞋子就冲进了水里。凭着记忆,他连续搜寻,将已经沉入水中的女孩拉出了水面。在岸边,已经昏迷的女孩在两位热心群众的协助下顺利上岸。

据悉,女孩于次日苏醒。她是因家庭琐事一时想不开才跳水轻生。

救人时受伤脚跛

记者了解到,救人的过程中,凌以理都在忍受着剧烈的疼痛。“开始是走着入水的,水刚没腰,左脚心就被什么戳中了,一阵钻心的疼。”据介绍,女孩被急救车接走后,凌以理默默地去了县医院,才发现脚心的肌腱被割断了,经过大半年的治疗才恢复。“医生很惊讶,他在如此重伤之下,竟能坚持将女孩救起,”据五河县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凌以理原先经营一家小饭店。身为厨师的他,经常为村邻义务帮厨,在当地口碑很好。

“怎么会后悔,我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当问他是否后悔时,这番话脱口而出。记者了解到,时至今日,他走路时还有些跛。

“全票通过评审”

记者了解到,凌以理不久前被五河县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同时获奖人民币一万元。

据介绍,县见义勇为基金会接申请后,对当事人、被救助的少女及现场人员等开展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在此基础上,组织多个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评审委员会评议。经公示确认后,向县政府进行申报奖励。“他全票通过了评审。”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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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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