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局五措施强化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29.02.2016  19:33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健全监管档案。要求各县区局对辖区内的单位食堂逐一摸排,全面掌握各单位集体食堂安全状况,建立健全单位食堂情况基础档案,确保对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是严格许可管理,依法持证经营。严把许可准入关,对检查中发现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督促其依法办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并依法督促其停业整改;对拒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仍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食堂,将严格依法予以处理。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单位食堂要建立健全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堂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提高管理水平。对集体食堂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留样等关键环节进行定期检查或抽查,督促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培训、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等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其整改到位。 

五是鼓励举报投诉,营造共治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积极加强与教育、民政和住建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单位食堂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