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五个突出”加强秋季农资市场监管见成效

19.10.2015  21:03

  为加强秋季农资市场监管,确保广大农民消费安全,滁州市工商局立足工商职能,从五个方面入手,扎实开展秋季农资市场整治,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突出商事改革,狠抓农资市场主体规范。一是进一步转变登记理念、完善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优化登记流程,对申请办理农资经营执照的市场主体,按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帮扶办理,实行宽进严管;二是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主体资格大检查,对全市2300余户农资主体实施重点检查,对未办理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证的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规定严厉查处。

  二、突出信息公示,狠抓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指导。先后召开了企业年度信息公示推进会,举办了农资企业年度信息公示、工商总局第45号令等农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参训人员近800名。二是狠抓农资信用公示。开展了即时信息、出资情况、企业年报、个体户年报等信息抽查检查,对未及时填报信息、年报内容填写不规范的经营户责令及时进行整改。目前,我市农资经营户信息公示率达到95%以上。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实现农资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三、突出质量抽检,狠抓流通领域农资质量。一是制定秋季抽检计划。按季节确定农资抽样检验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做到制度健全、流程规范、程序合法。二是科学监测。根据所掌握的监管信息和投诉举报内容,针对不同时段、不同路段、不同品牌,确定每次抽检重点区域、抽检时间,进行针对性抽检。近期,全市系统共监测化肥、农膜526组,不合格48 组,抽检合格率90.8%,对监测不合格的,依据《产品质量法》从重查处。

  四、突出行政执法,狠抓案件查处力度。开展红盾打假保秋种专项执法行动,深入田间地头,出重拳、端窝点、查大案,对辖区范围内2300多户农资经营户实施地毯式全方位检查。目前,全市系统共检查农资批发市场22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 93件,案值78.72 万元 ,取缔无照经营19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7 份。如明光市局对张某篡改农药生产日期,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罚款8000元;天长市局对马某销售不合格复合肥,依据《产品质量法》罚款13500元。

  五、突出网络平台,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效能。一是全面推进国家工商总局农资监管系统。对源头批发商、供应商实施动态监管、全程监控,避免重复、交叉检测,把住农资商品源头和流向。二是推进源头备案管理。对全市26家重点农资批发商、供应商、连锁企业和236家重点农资零售大户推进信息化监管软件,建立健全了电子台账,实行备案源头管理。目前,化肥批发商出具的电子票据达5000多份,电子台账信息20000多条,不仅方便经营户日常经营、自我管理,提高知名度和效益,而且实现了后台监管、全程监控、提高了效能,形成了“农民得实惠、经营者得效益、工商得形象”的共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