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保费快速增长 部分“创新”引热议

22.04.2016  16:46

    互联网保险保费快速增长 部分“创新”产品引热议

  互联网保险正成为贡献保险业利润的新领域,投资机会也被一些机构投资者所看好。券商研究报告认为,真正实用的创新型险种或将出现,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仍将维持翻一番的同比增速。与此同时,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其展业中暗含的风险已有所暴露。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风险是指尚未发生的、能使保险对象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具有客观性、可能性和偶然性,保险风险不受人为因素影响,不可控,保险创新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推出“创新”产品的保险公司人士表示,相信“投保人有善意”,不认为保险所保障的只能是“不好的事情”,一些“产品创新”不会被所有人认同。

  多方布局互联网保险

  互联网保险目前已经迎来多方市场主体的介入。一方面,传统保险公司相继拓展互联网业务,未来线上展业的战略初显;另一方面,互联网公司及其他部分产业资本,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也在寻找分食互联网保险“蛋糕”的机会。此外,创业团队、风投等机构投资者也陆续发力,或搭建平台,或遴选项目,以期借互联网保险快速做大的业务量分羹。

  曲速资本和互联网保险观察网日前发布的《2016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互联网保险的行业有望见证整体融资并购金额超过50亿美元,最少3家融资过亿美元的公司出现,同时,真正实用的创新型险种或将出现,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仍将维持翻一番的同比增速。

  中泰证券分析师谢刚认为,互联网保险引发资本关注,主要有三点原因:一是保险业可获取低价、稳定、长期的现金流即保费,投资端可以充分享尽复利带来的长期价值;二是市场进入低利率环境,利于保险吸纳低成本保费,投资端赚取利差得益于投资范围拓宽,而互联网轻资产低成本属性降低保险经营环节成本,从而增大费差;三是传统展业渠道将被互联网替代,展业空间或被颠覆。

  谢刚表示,除了保险公司本身以及互联网巨头对保险的布局外,互联网保险创业公司在2015年有了明显的增加,由于创业公司资金与资源有限,以及互联网保险牌照的稀缺性,创业公司不像互联网巨头那样高举高打直接成立保险公司,更多是切入传统保险产业链里边的某一环节。在互联网保险巨大市场空间面前,积极以互联网思维进行布局的传统保险公司,纯线上互联网保险公司以及深耕保险销售渠道等环节的公司都将受益。

  “创新”引发热议

  然而,互联网保险展业过程中,一些风险逐渐暴露出来,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关注。自2015年以来,保监会相继对防范保单“被升级”为P2P产品、“贴条险”、P2P平台、“跌停险”、使用手机应用软件预约出行服务发生事故的理赔、“互助计划”等类保险活动等多方面的风险进行提示。另外,一些保险产品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时,较多强调预期收益率而非保险保障功能,也一度被“下架”。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风险是指尚未发生的、能使保险对象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具有客观性、可能性和偶然性。保险风险不受人为因素影响,不可控,而个别保险可以受人为因素影响,虽然带着“险”字,但并未体现保险对客观事件的风险管理功能。保险创新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保险的核心功能是保障功能。保监会鼓励“互联网+”与保险结合的创新,但坚决反对打着产品创新的幌子,误导消费者对保险的认识。

  近几年,有市场主体分别推出“防小三险”、“摇号险”、“贴条险”、“跌停险”、“雾霾险”等以“创新”为名的产品,受到监管部门人士、业内人士和专家的质疑。以与“婚姻恋爱”相关的保险为例,多家险企推出了相应险种,引发质疑之声。公开资料显示,除安心保险外,上述各家公司的方案均体现为“意外险或寿险+附加险”的形式。

  对于“恋爱保险”是否会受人为因素影响、是否符合保险原理的质疑,安心保险相关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推出这样的保险前提是相信“投保人有善意”,不会因为要获得赔付而在结婚问题上采取欺骗行为,希望通过“赔付”钻石来满足投保人需求。而且,不认为保险所保障的只能是“不好的事情”,一些“产品创新”不会被所有人认同。(李超)

责编:胡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