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岭森警”微博助力野生动物保护

29.07.2014  10:54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29日讯     “云岭森警”是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官方微博,目前粉丝已达到9万多人,发布原创微博8000多条,收到评论近7000条。目前,在云南省792个政务机构微博中,“云岭森警”微博账号综合影响力排名第11位,在当地公安官方微博中名列第2位,账号传播力(原创微博数)排名第6位。管理员邓瑾撰写的《@云岭森警 借力新媒体 传播正能量 拓展新方向》荣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劲舞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人民公安报中国警察网联合举办的“警务微博、警务微信发展战略专题研讨活动暨微警务战略北京论坛”优秀论文奖。 自创办以来,“云岭森警”微博在宣传森林公安工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今年4月25日,网友在“云岭森警”微博举报称,丽江有公开猎鹰的演出及合照。接到举报后,玉龙雪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民警立即到丽江户外乐园猎鹰谷景区核查,依法询问了射击俱乐部经理杨某。经查,在猎鹰谷景区表演的猎鹰有3只,但均没有合法驯养手续。丽江市森林公安局依法进行了处理。6月20日,网友在“云岭森警”微博举报称,丽江风景区有人用大雕与游客合影牟利,并配发了照片。接到举报后,丽江市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玉龙雪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民警前往处理。当场查获马某持有一只雕。经查,马某系玉龙雪山办事处黑水一村人,利用雕招揽游客拍照并收取费用,没有合法拥有和饲养野生动物的手续及资质。民警当场收缴了雕,经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原雕。按照相关规定,警方对马某依法进行了处理,草原雕现已放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