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深化集体林采伐管理改革

23.09.2014  16:28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9月23日讯     云南省将以深化集体林采伐管理改革为重点,提升全省资源林政管理水平。
      云南省林地总面积3.71亿亩,集体林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79.13%,深化集体林采伐管理改革,切实赋予林农应有的经营自主权和财产处置权,充分调动其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是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关键。为此,云南将组织天保工程区集体天然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计划用2年时间选择师宗县、双柏县、弥勒市、丘北县、南涧县等5个县市作为试点单位开展天保工程区集体天然商品林采伐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可控、有序地开展,结合国家下达的天然林采伐限额,试点集体天然商品林年采伐总规模控制在10万立方米以内。
      云南省林业厅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完善采伐指标分配管理,实现采伐指标“进村入户”;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切实解决林农”办证难“问题;对集体林中的生态公益林、天保工程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要加强保护,严格管理;对集体商品林,进一步放活采伐利用管控,尤其要放活对速生丰产用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竹林的管控,建立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长效机制,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方便林农自主经营。要推行科学采伐作业方式,严格控制皆伐作业,努力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杨劼  王佳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