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起纠纷 一方气得进医院 最终民警出面调和了矛盾

18.08.2017  09:51

  本网讯(吴彬 高俊)一起房屋买卖纠纷,双方闹得不可开交,一方甚至气得晕倒进了医院。后来在民警的出面调和下,双方当成一致,并在民警的监督中履行了各自的义务。一场矛盾最终化解。
  王某常年在外地做生意,今年7月初决定在铜陵本地购买一处二手房,供其妻子和孩子居住。王某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联系上了一名卖主阮某。王某与阮某起初商谈买卖事宜比较融洽。待两人熟识后,王某提出和阮某私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进行交易,把中介撇开,以省下一笔中介费。阮某个人并无损失也就同意了。合同约定房屋总价98.8万元。双方谈好,现付92万,待阮某安排了搬家事宜,交钥匙后,再付尾款。王某付过92万元整之后,利用阮某对他的信任,劝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然而事实并不如阮某想象的那样顺利。就在7月25日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之后的当天,王某的态度竟立马变得很强硬起来,语气生冷地强烈要求阮某3日之内必须搬家。几番争执之后,阮某觉得自己被王某欺骗,不再信任王某。要求王某及时支付6.8万元尾款。就这样,王某要求阮某先搬家,阮某要求王某先结清余款,双方始终要求对方先履行义务,互不相让,矛盾一发不可收拾。两人在处理谁先谁后问题时不停互相辱骂,甚至出现拉扯揪打行为。
  阮某憋着心中一口气,无奈之下报警寻求帮助。新庙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和调解员联系王某一同来到阮某的家中。没待民警和调解员同志了解清楚详细情况,二人就你一言我一语地又相互谩骂起来。王某的言语很大程度上刺激到了阮某,阮某因过度生气而晕倒在地,导致调解中断。随后民警及调解员将阮某及时送至医院,阮某冷静下来之后,同意再次调解。
  民警与调解员通过分析总结二人的矛盾焦点,以及双方的言语揣摩二人的心理,分别与双方沟通,通过法律法规的宣讲,及时明确买卖交易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边劝说王某及时支付6.8万元尾款,一边劝说阮某及时联系搬家公司进行搬家。鉴于双方互相都失去信任的情形,调解员决定亲自监督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8月16日上午,在阮某的家中,王某当场支付了尾款6.8万元,同时阮某联系搬家公司到场进行搬家。双方交接清楚之后签订了书面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