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中院狠抓政治学习 强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

02.08.2016  17:38
 

  安徽法院网讯    7月29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重温毛泽东《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芜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领学,在七月初学习的基础上,再次学习了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重要讲话内容。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委、副院长级审判员等参加学习。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勇于铁面问责,激发担当精神。会议重温了毛泽东《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要求全面加强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性,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要学会“弹钢琴”,要“抓紧”,要胸中有“”,要“精兵简政”等十二个关于领导方法的问题。会议再次学习了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重要讲话,要求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作为当前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牢牢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求在做好年中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教育引导工作,不断凝聚改革的正能量,确保队伍不乱、思想不乱、秩序不乱。积极开展“亲切服务”工作,切实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坚持人民立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