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疑在乐购买到山寨“法国葡萄酒” 索赔18480元

10.02.2015  10:08
摘要 : 去年底,合肥市民李先生在乐购超市购买了12瓶法国葡萄酒,准备元旦喝。不过,在专业人士指点下,李先生怀疑,他购买的进口葡萄酒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李先生将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下称“乐购”)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乐购退还购物款1848元,并给予10倍赔偿18480元。

 

    去年底,合肥市民李先生在乐购超市购买了12瓶法国葡萄酒,准备元旦喝。不过,在专业人士指点下,李先生怀疑,他购买的进口葡萄酒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此,李先生将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下称“乐购”)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乐购退还购物款1848元,并给予10倍赔偿18480元。昨日,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原被告双方均不同意调解。

     “法国葡萄酒”存疑 消费者索赔10倍      去年12月28日,李先生在乐购超市购买了6瓶“法国干红”和6瓶“法国干白”,进口商为上海一家贸易公司,两种酒瓶上均有“法国原装,原酒庄灌瓶”字样。李先生说,买这些葡萄酒原本准备元旦期间喝,后来,经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士提醒,李先生怀疑这些“法国葡萄酒”有问题,“不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李先生介绍,配料一栏标示为“微量二氧化硫”,却没有具体含量。他查询国家相关规定发现,2013年8月1日以后生产、进口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的葡萄酒,应标示为二氧化硫,或标示为微量二氧化硫及含量。      李先生对所购葡萄酒的等级也有疑问,“2012年,法国法律全面实施新的分级制度,将葡萄酒等级分为三个级别”。但他对比认为,自己购买的葡萄酒,酒瓶上的标示不符合这个规定。      于是,他向庐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乐购退还购物款1848元,并赔偿10倍,即18480元。      顾客:怀疑是山寨货 乐购:商品经过审核      昨日上午,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先生说,12瓶进口葡萄酒不符合国标及相关规定,没有标明具体的二氧化硫含量,而且商品标注的产品等级有问题,“被告应当知道涉案商品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仍销售上述产品,已经明显构成故意和明知,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面对法官的询问,李先生说:“我怀疑该产品是否真是来自法国。”      面对李先生的质疑,乐购作出正面反驳。      庭审中,乐购出具了供应商的证照信息、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法国公爵城堡干红葡萄酒等卫生证书等证据材料,证明商品进货渠道是经过审核的,公司的厂商审核部分没有问题。同时,乐购表示,已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商品进行检验、验收,产品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      真假之战打到底 双方不同意调解      庭审中,乐购表示,不存在明知是虚假商品而销售的行为,同意对葡萄酒作出退货处理,但认为李先生提出的“退一赔十”要求不合理。李先生则认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官主持民事调解,但原被告都不同意。(新闻来源:安徽网) 责任编辑: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