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加大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力度

05.06.2015  12:05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5日讯       为了开展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施工作,保护好国家级公益林,加强国家级公益林的管护经营,乌拉特前旗建立健全管护组织。 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分布区域,管护难易程度,合理划定管护面积。林业主管部门要同实施单位签订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施管护合同,实施单位要同管护责任人签订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经营合同,明确管护人员、管护职责、管护范围、管护标准,形成完整的护林体系,做到严管林、管好林。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益林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公益林管理人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公益林护林员岗位责任制、公益林护林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确保各相关部门、单位、护林人员、管理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管好、护好国家级公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