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十九次主任会议

15.06.2016  20:17
      6月15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十九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夏来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梁卫国、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会议听取了朱读稳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的汇报,决定这次常委会会议7月下旬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       会议听取了关于检查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实施情况报告修改情况的汇报,决定将修改完善后的报告印发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旅游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汇报,决定将审议意见书交省政府研究处理,要求相关委员会加强跟踪监督,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开展实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询问方案的汇报,听取了关于“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年度述职工作方案的汇报,听取了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和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方案的汇报,认真研究并原则通过了这3个方案,要求对有关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要求相关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