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一十六次主任会议

04.01.2017  01:31
      1月3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16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夏来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花建慧、梁卫国、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会议听取了朱读稳作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1月5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主任会议建议这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为: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审议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审议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的负责同志就相关议题作了汇报。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监督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       会议听取了关于《芜马城市组群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皖北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合肥都市圈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送审稿)审议意见的汇报,决定将相关审议意见书交省政府研究处理。       会议听取了关于调转促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汇报、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汇报,决定将相关审议意见书交省政府研究处理,要求相关委员会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有关审议意见和“一府两院”办理情况报告一并印发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纪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等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