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鼓励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 最高奖励10000元

02.09.2016  02:37

临泉县公安局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一、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至10000元奖励。

二、根据举报线索,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至10000元奖励。

三、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气枪、仿制枪、改制枪等枪支及各类子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5000元奖励。

四、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5000元奖励。

五、根据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物品和仿真枪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5000元奖励。

六、根据举报线索,收缴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2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3964647 或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