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举办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培训班

17.12.2014  13:12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规范提高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014年12月5、6日,合肥市2014年度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培训班在合肥50中南区举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卫生专干,县(市)区、市管学校分管校长、校医(保健教师)36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由蜀山区教体局承办,蜀山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全部派员参加,本次学校卫生工作培训为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

  确保中小学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首要职责,是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基础。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积极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不断加大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管理力度,保障了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和生命健康。市教育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多次强调要把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作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前提,完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加大督查、综合治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学校卫生制度是学校基本制度之一,是学校卫生工作的基础,对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促进学生良好卫生行为形成、维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减少疾病、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具有积极的作用。我局积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校长是学生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学校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摆上学校重要的议事日程;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学校晨检、学生缺课统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报告人制度以及新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开展“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将健康教育列入中小学课表;利用学校宣传栏、橱窗、校园网、黑板报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学校师生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有效提高了学校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广大师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确保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