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05.02.2015  10:41
        近日,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启动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徽人口职业学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计划生育科研所等五家单位为被检查对象,组成了由人事处、科教处、机关党委、监察室人员参加的两个检查组,分别由委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组组长王岚和驻委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金国文带队。委党组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于德志主任专门就此次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检查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变化。一是责任主体明确。检查重点是单位主要负责人,也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着重检查各单位党组织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二是检查方式多样。既有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常规动作,也有对领导班子成员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和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精神及纠正“四风”情况的问卷测评等新增加内容;三是检查理念创新。在与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个别谈话时,及时指出思想认识和工作上的不足,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在与中层干部、一线职工个别谈话时,除正常了解情况外,还充分听取和征求他们对所在单位及省卫生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公布我委党风廉政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四是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此次检查结果将在委机关和直属单位进行通报,并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目前,检查组对被抽查单位的现场检查已经结束。下一步,将汇总检查情况并向委党组专题进行汇报,下发检查情况通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