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法院开启为时两周的涉民生类案件集中执行

17.12.2016  01:38
 

  安徽法院网讯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自12月12日起,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开启为时两周的涉民生类案件集中执行工作。池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魏长松和贵池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杨善清带队,组成以执行局为主体、办公室协助保障、法警队共同参与的执行体系。

  贵池区法院党组精心谋划,先期从2013年以来的执行案件中筛选出涉民生类诸如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损害等的案件172件,涉案标的3800余万元。继而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四个执行小组,配合4部警车,分区划片,设计执行路线和方案,根据案件实情可分可合,进行拉网式清理。首日,即合力执行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在被执行人池州市某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拒绝露面的情况下,经充分说明并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该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搜查。在逃避无益之下,法定代表人陈某某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并当即履行了执行款10万元。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是继2016年春季集中执行、四派出法庭集中执行之后的第三次集中执行行动。今年以来,贵池区法院调整执行工作策略,采取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新收执行案件“两手抓、两不误”工作思路,全面落实“黑名单”制度,截止11月30日,公布失信自然人2469人次、失信企业559个,通过媒体平台先后曝光两批300余人次失信人,有力推动了本院执行工作。贵池区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切实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努力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