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妇联以“1533”为抓手扎实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13.12.2016  16:42
 

2016年,黟县妇联认真按照省、市妇联的统一部署,紧扣平安建设工作大局,突出一项重点,推进五种形式,抓好三个结合,落实三项机制,扎实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和谐。

突出一项重点,强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依托村(社区)“妇女之家”、维权站点、12338维权热线等维权机构,扎实做好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及时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今年来县妇联共接待各类信访件13件,调处矛盾纠纷5起。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6件,实施法律援助项目2个,为两位遭遇家暴的妇女成功申请人身保护令,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县法院设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搭建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建立了一支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的老妇干、老教师、退休法官、心理咨询师等14人组成的调解员队伍,截止目前已成功调处2例案件,不断满足婚姻家庭矛盾多元化解需求。

推进五种形式,不断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宣传引导。 一是 举行专场宣教活动,推动“”上宣传。以“三八”维权月为契机,以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主题活动为抓手,县妇联先后在县街心公园、碧阳镇麻田社区等地开展“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社区”等专场主题宣传活动。各乡镇妇联也联合乡镇综治司法等部门在辖区开展专场宣传活动。 二是 实施入户宣传,推动“”上宣传。充分发挥各地巾帼志愿者队伍作用,广泛开展“走基层-巾帼法律知识巡回讲进村居”、“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深入各村开展平安和法律知识进家庭活动。 三是 利用微信平台,推动“线上”宣传。在黟县女性微信平台设立维权专栏,通过上传自制的反家暴宣传微视频,链接知名专家教授的公开课等方式,不断加大普法宣教力度。 四是 注重示范引领,推动“典型”宣传。大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示范村(社区)、示范户创评活动,在全县评选表彰了5个“平安家庭”创建示范村(社区)和10户平安家庭创建示范户,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励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当中。 五是 举办专题培训活动。以妇女之家项目建设为契机,邀请市、县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方面的专家和法律工作者先后为全县镇、村级妇干和广大妇女群众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等妇女维权和平安建设知识讲座9场,参与妇女群众800余人次。

抓好三个结合,不断延伸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触角。 一是 与推进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相结合。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进家庭”活动,利用“3.5”、“三八”、“9.20”等节点,积极组织巾帼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走进家庭开展各类关爱、法治宣传服务等活动。如长运公司巾帼志愿者在春节期间走进渔亭敬老院,为空巢老人送去温暖;国税局的巾帼志愿者与渔亭镇汪村贫困妇女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二是 与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相结合。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和最美家庭成员”、“五好文明家庭”、好警嫂等评选活动,引导家庭及成员自觉纠正各种不道德行为,养成尊重公德、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育良好家风、引领社会新风。今年来,全县共推选县级最美家庭、最美家庭成员25户,其中推荐市级15户,其中4户获得省最美家庭、最美家庭成员称号。 三是 与关爱贫困妇女儿童相结合。利用母亲节、“六一”、“重阳”“春节”等节点,开展“温情五月感恩母亲”、“践行群众路线 情暖留守儿童”“巾帼文明岗结对扶贫”等系列活动,组织党员与贫困留守儿童、各级妇干与贫困留守妇女结成帮扶对子,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和帮扶活动。截止目前共为全县400余名留守儿童送去学习用品、慰问金等26万余元。走访慰问贫困妇女、孤寡老人160余人,送去慰问金近10万元。

落实三项机制,不断夯实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基础。 一是 落实组织领导机制。整合综治、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资源,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体制,由各级党委分管综治的领导、妇联主席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并确定专人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制。 二是 落实工作督导机制。围绕全县平安建设大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分别于8月、12月开展了半年和年终工作督导,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 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6年平安创建经费为3万元,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