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的天空

18.03.2015  12:32


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的天空

涡阳县法院副院长  何允芝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姐妹们:

  大家好!我叫何允芝,来自有着“老子故里、道德之乡”之称的安徽省涡阳县。在这个春暖花开的美好季节里,我们怀着幸福和喜悦的心情迎来了“三八”国际妇女节。

  今天我作为2014年全国“三八红旗手”代表发言,所代表的不是我个人的荣誉,而是代表着奋战在各个工作岗位,为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国家富强奉献青春和汗水的女同胞们!此时此刻,我的心情非常激动,也非常感动,感动于各级领导对我的关心与厚爱,感动于同事的支持与帮助,更感动于省妇联和在座的各位领导为我提供交流的机会。

  我于1986年到涡阳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打字员、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副院长职务。同时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儿子争气,中科大毕业后公派到美国密斯里大学留学,现在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攻读博士;丈夫在工作和生活方面给予我大力支持,为我解除了后顾之忧。有人把我的工作生活比作是“两点一线”,那就是单位和家,我觉得这样很好,感觉很充实。借此机会,我与大家分享。

  一、善用调解,倾力维护家庭和睦

  我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没有办过惊天动地的大案,所办理的案件大部分都是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赡养抚养纠纷等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案件,我深知,此类案件虽然不起眼,却关系着家庭生活的和谐安康,处理不慎就有可能给当事人带来一生的不幸。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花沟镇的一对年轻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调解离婚,协议约定三岁的男孩随父亲生活。由于原来男孩一直随母亲生活,就在孩子的母亲抱着他喃喃的说:“我和你爸离婚了,以后你就跟爸爸生活了......”话音未落,孩子从母亲的怀里挣扎着用稚嫩的双手狠狠地将自己的小脸抓伤,哭喊着说:“我要妈妈......”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孩子的父母哭了,周围很多人也流出了眼泪。我被深深的震撼着,于是我及时抓住这一情节对孩子的父母进行劝说,让他们知道这是孩子在用自残的方式阻止父母离婚,作为父母应该为孩子的今后负责。然后又通过双方在场的亲戚、朋友,共同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放弃离婚主张,同意和好。案件调解结束后,天色已晚,尽管我感到口干舌燥,身心疲惫,但当我看到他们一家三口手牵手离去的背影,内心还是非常高兴。

  二、依法审理,坚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工作二十多年来,我审理各类民事案件近3000件,无一申诉、无一信访、无一错案。每当我回想起工作中的点点滴滴,有酸甜,也有苦辣,感触颇多,但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怎样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我曾受理一起子女抚养及财产纠纷案件,原告锁某起诉公婆,要求抚养子女及分割财产。案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锁某与相某仅举行婚礼,未办结婚登记,双方育有一女。后相某因车祸去世,其女随爷爷、奶奶生活,锁某与公婆为其女的抚养权及其他财产发生纠纷。

  锁某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爷爷奶奶将其女交其抚养,并返还财产。爷爷奶奶以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由拒绝。我院受理后,指定由我主审此案,经公开开庭审理,本着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精神,依法判决爷爷奶奶将其女交还抚养,并返还锁某应得财产。宣判后,我又及时向爷爷奶奶阐明有关法律规定,并劝导两位老人以亲情为重,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重,双方均服判,未上诉。该判决既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传统人身依附思想的影响。

  三、注重服务,拓展诉前调解渠道

  为了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尽量维护家庭完整,针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特点,涡阳县人民法院经过认真调研,在全省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了由丰富婚姻家庭调解经验的法官组成的涡阳县诉讼调解服务中心,由我担任中心负责人。在调解过程中,我们紧紧抓住双方都难以割舍孩子这一突破点,将矛盾化整为零,维护家庭的完整,促进社会稳定。同时,我们又积极探索同政府部门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联调网络,形成了在法官的主导下,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的“1+1+1”联调机制,依法为经济困难的维权妇女,开通绿色司法救助渠道,实现了诉前调解免收诉讼费,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我们还开通了24小时维权咨询热线,除诉调中心的两部电话外,我把自己的手机号码也作为咨询热线,有时深夜还有人打电话咨询,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和家人的生活和休息,但是当我听到当事人咨询后满意的话语,再累也感到很欣慰。

  四、深入基层,提高妇女依法维权意识

  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很多人仍存有“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这种落后思想,农村妇女的家庭财产继承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维权难度较大。尤其是一些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较差,比如有些妇女只注重结婚仪式,却忽视依法进行婚姻登记,一旦发生婚姻纠纷,就很难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在审理这类案件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把化解矛盾纠纷的阵地设在农家小院、田间地头,通过以案说法,充分运用法官的智慧和调解艺术,在法律与习俗中寻找平衡点,开展生动形象的普法宣传。这样既做到依法办案,又使群众能够切身参与案件审理。

  每到“三八”妇女节,我都组织诉调中心法官并邀请妇联的同志一起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妇女提高法律意识。我在参加中国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期间,向妇联倡议,进一步加大社区妇联对妇女法律维权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增进妇女的依法维权意识,使广大妇女姐妹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拿起法律武器进行有力的还击。

  尊敬的各位领导!姐妹们!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女性,一定要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维权意识,根除落后的婚姻家庭观念,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姐妹们,公平与正义鞭策着我,良知与清廉警醒着我。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我在工作中不断聚集正能量,追随着伟大的中国梦在公平正义的征程中飞翔。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