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票回家过年 “老赖”主动还钱

26.01.2017  02:38
 

  安徽法院网讯  为了躲避还钱,轩某某跑到外地打工,与法院玩起“躲猫猫”的游戏,但却于2017年1月18日主动到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还钱。原来,轩某某因不还钱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买车票回家过年,遂不得不还钱。

  2014年7月,余某与轩某某经他人介绍相识,后余某给付轩某某五万余元彩礼,于2015年5月1日两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但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同居期间,经常因琐事争吵,同年9月12日轩某某离家外出打工。2016年1月13日,余某诉至田家庵区法院要求轩某某返还彩礼钱。同年7月8日,田家庵区法院判决轩某某一次性向余某给付2万余元,轩某某不服上诉至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该院审理判决维持原判。同年10月25日,余某到田家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到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后,由专人将被执行人轩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随着执行力度的逐渐加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一步缩小了“老赖”的活动空间。临近春节,归家心切,无法买票,遂轩某某主动到法院还钱,并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解除,使其能够顺利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