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男子以高息为诱饵诈骗百万元 挥霍一空后靠偷窃维生

28.11.2015  14:36

犯罪嫌疑人林欣曾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在安徽省临泉县有一份令许多人羡慕的职业和家庭,然而在诱惑面前,只想“一夜暴富”,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诈骗百万余元终锒铛入狱。

近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临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的林欣(化名)涉嫌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欣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违法所得184.89万元予以追缴。

事情要从1998年说起,为了能“不劳而获”,被告人林欣首先在单位散播自己在做大生意,需要资金,只要有愿意借钱的,承诺以月息1至5分的利息,到期返还。

常言道:兔子不吃窝边草,而林欣就专吃“窝边草”,把黑手伸向单位同事,在1998年至2008年期间,他先后以高息借款方式分51次骗取王晓(化名)、李垒(化名)等20人共计人民币184.89万元。拿到钱后林欣立即“销声匿迹”,有人传说他回了家乡上海,也有人说他在江浙一带做生意发了财……事实上,他获取的大部分钱财被他挥霍,就在临泉经侦大队民警发现他,抓捕他的时候,他靠小偷小摸维持 生活 ,已经是穷困潦倒。(秦岩平 王寅 记者 巩彬 杨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