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法院召开“弘扬红旗渠精神 争做四有临泉人”学习研讨会

01.03.2017  22:03
 

  安徽法院网讯      为了使干警能更好地理解把握红旗渠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审执工作中,2月27日下午,临泉法院召开以“弘扬红旗渠精神争做四有临泉人”为主题的学习研讨会。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红旗渠》纪录片,随后大家就红旗渠精神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发表心得体会。

  临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宫荣宾指出,要全面学习弘扬红旗渠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需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立足时代背景。要真正理解红旗渠精神内涵,需要与当时的时代背景密切联系。红旗渠主要是依靠林县人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修建的,这体现了自力更生精神;红旗渠工程十分艰巨,但是林县人民在物资缺乏、设备技术落后的情况下,历经艰难险阻修建而成,这集中体现了艰苦创业精神;红旗渠的修建是各个地区、各个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结果,这突出表现了团结协作精神;红旗渠是在太行山悬崖峭壁上修建的,当地人民不畏生死,勇往直前,体现了无私奉献精神。二是从自身查找不足。以红旗渠精神为标准,深入查摆自己的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认清方向,坚守信仰,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政治环境。三是与争做“四有临泉人”相结合。要把弘扬红旗渠精神与争做“四有临泉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有梦想,就是要有清晰的目标和敢于为之拼搏的干劲;有感情,就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对人民、对事业充满感情;有担当,就是在工作岗位上勇于担责,敢打硬仗,知难而进;有底线,就是无论在工作和生活中都要守好政治、法律、道德底线。

  会后要求各支部要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对红旗渠精神进行交流学习,并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找差补缺,真正把红旗渠精神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