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中院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03.08.2016  18:37
 

  安徽法院网讯    7月29日下午,池州中院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全院机关党员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党员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和要求,然后逐条逐项、原原本本的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导读,并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制定背景、目的意义,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和处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解读。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印发施行,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的又一项重要的党内法规,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是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体现,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

  会议要求,全院机关各党支部要按照中央、中央纪委要求,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问责条例内容和有关精神列入专题学习内容,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努力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机关党员干部一定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带头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明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划出的底线,并以此来规范自己的工作和言行,做到融会贯通、以学促行、知行合一。

  会上,还组织全院党员观看了电教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