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做实做宽做深司法公开工作

16.12.2014  12:46
 

  安徽法院网讯    12月6日,因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获得减刑8个月的甘肃武威籍服刑人员赵某福刑满释放,走出合肥义城监狱。与此同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1日有关他的减刑裁定已能查询到。

  这是合肥中院同步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的生动例证。

  合肥中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始于2009年,是全国最早实行裁判文书上网的中级法院之一。作为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合肥中院一直强力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在最高法院要求从今年开始生效裁判文书及时在互联网全面公布时,合肥中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已经较为成熟,从而迅速实现对接。截至今年10月31日,合肥中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12325份裁判文书,位居中级法院前列。

  “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是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倒逼法官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手段。”合肥中院院长许建说,除了裁判文书上网,合肥中院近年来完善了30多项司法公开内容,全面拓宽司法公开领域,让合肥法院工作方方面面都晒在阳光下,形成开放、透明、信息化下的司法公开格局,大大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为了推动司法公开,合肥中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司法公开各项工作;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落实、牵头协调司法公开具体事务,建立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详细规划推动司法公开示范工作的原则、内容、措施和机制,明确规定向社会公开一切依法应当公开、能够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涵盖从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六大方面32项司法公开的内容和要求。

  “只有用制度保障司法公开,才能避免在公开上做‘选择题’,预留弹性,给基层法院和法官传递公开的决心。”许建说,为确保司法公开落实到位,合肥两级法院都建立了司法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定期组织专项检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对违反司法公开规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严肃查处。一些法官从开始怕公开,到愿公开,再到敢于公开、主动公开,司法公开的作用和效果得到充分展示。

  近日,合肥某传媒公司股东转让协议履行纠纷案在合肥中院开庭。该案庭审实行了全媒体公开:多个网站视频同步直播,电视和报纸媒体记者全程报道,公众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途径随时点击查看庭审。

  “这起案件庭审直播就是法官主动提出的。”许建告诉记者,这已是合肥中院今年以来进行的第121场庭审直播。

  像这样全媒体、多维度公开案件庭审过程和展示审判工作,如今在合肥法院已成常态。在畅通外部宣传平台同时,合肥中院还搭建了多个司法公开阵地:与媒体联动搭建宣传阵地,开通合肥中院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及时、准确、权威地向社会和公众发布全市法院的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及动态信息。

  “公开的内容是不是群众需要的、关注的,决定着群众对司法公开工作的信任程度,进而决定着司法公信力。”许建说,合肥市两级法院不仅坚持做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还不断通过创新做实、做宽、做深司法公开工作。

  司法拍卖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属于各方利益竞相追逐、各种潜规则滋生交错的敏感区域。自2009年开始,合肥中院实行对外委托社会机构鉴定人名册制度,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拍卖机构,而对涉诉资产项目统一进入合肥市招投标中心这一第三方平台,进行公开拍卖,通过公开拍卖程序树立司法公正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此后,合肥中院又成为全国最早通过专业性司法拍卖公共网络平台公开进行司法拍卖的中级法院之一,以电子竞价方式取代“击锤成交”,竞价数据、竞价程度和竞价结果通过数据系统全程公开,更好地接受监督,确保竞价公平、交易公正。

  正是因为司法公开做得早、做得实,合肥中院的司法公信力得到不断提高,受到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充分认可。在全年全市两级法院收结案数首次突破8万件情况下,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人均结案数连续五年位居安徽省首位,一审案件服判率上升,二审案件发回改判率下降。合肥中院也因此成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先后收获“全国优秀法院”和集体一等功等一系列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