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在年轻人中“悄然流行” 安徽每年办理上千遗嘱公证

14.01.2018  22:30

如今,为防止子女争夺遗产,许多老人会在生前办理一份遗嘱公证。据省司法厅数据显示,近几年,我省办理遗嘱公证件数每年都在千件以上。事实上,不仅是老人,近些年遗嘱公证也开始在年轻人中“悄然流行”。

那么,自书遗嘱能否对抗公证遗嘱?遗嘱公证又该如何查询?为此,记者走访了 合肥 多家公证处进行了解。

为免家人闹矛盾 老人办遗嘱公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前往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老人,大都是为防止家人因财产纠纷闹矛盾,而做的“未雨绸缪”。

70多岁的王大爷在老伴去世后,与情投意合的刘阿姨再婚。虽然老两口感情和睦,但子女们对父亲再婚却颇为不满,经常因此和老人发生小矛盾。虽然王大爷曾多次从中协调,但效果并不明显。眼看着自己年龄越来越大,他萌生了给刘阿姨提供一个“保障”的念头。于是,他前往公证处办理了一份遗嘱公证,将名下房产一半留给子女们,一半留给刘阿姨。

年近八旬的杨大爷和老伴的名下共有两套房产。两人一共生育了4个子女,子女们关系融洽,而且都十分孝顺,一家人日子过得其乐融融,这让老两口颇感欣慰。虽然现在子女们关系融洽,但他们担心,自己去世之后,子女们会因为房产分配而“反目”。为了避免这一情况出现,老两口一番商议后,前往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对两套房产进行了妥善分配,“办了遗嘱公证,我俩也就放心了!”

事后想要更改 可重新立一份

由于遗嘱公证是在立遗嘱人逝去后才能生效,而这期间,不管是老年人还是年轻人名下的财产和处分意愿都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公证员告诉记者,如果立遗嘱人在办理过遗嘱公证后,想要更改遗嘱内容,必须是以遗嘱公证的形式重新立一份。待立遗嘱人去世以后,将以此人生前最后办理的遗嘱公证为准,此前就同一财产所立的遗嘱均不具法律效力。

此外,公证员还建议,为了减少争议,不管是老年人还是年轻人,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最好按公证处的规定进行办理,遗嘱公证中所涉及的财产,无论是私有还是共有,当事人都应该提供财产依据。对于遗嘱日后的执行问题,立遗嘱人最好不要秘密收藏遗嘱公证,而是交给受益人保管,以确保继承能够顺利进行。

遗嘱公证 在年轻人中“悄然流行”

在传统观念里,立遗嘱往往是老人的事情,可记者走访合肥市多家公证处了解到,如今很多年轻人也开始有了立遗嘱的意识。

30多岁的王小姐在一家外企工作,收入颇丰。经过几年的打拼,如今已有百万身家。不过,因为工作原因,她经常要乘坐飞机在国内外奔波。王小姐是个风险意识较强的人,她担心自己在高负荷的工作压力下会发生不测。几经思量后,她决定办一份遗嘱公证。目前,公证处已依法出具了公证书。

年近四十的李先生与前妻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两年前,他结识了现在的女友,经过两年时间的相处,两人感情融洽,遂决定结婚。为避免日后财产分配出现纠纷,再婚前,经过深思熟虑,李先生专门到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想借此方式保障孩子的权益。

合肥市中安公证处主任朱自全认为,近年来,咨询和办理遗嘱公证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且以30岁左右的人居多,“年轻人容易接受新生事物,更愿意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分财产,也反映了社会更加开放、包容的氛围。”

自书遗嘱能否对抗公证遗嘱?

吴军于2015年去世,家中还有两个儿子。

吴军生前拥有一套回迁房,一直是和小儿子住在那里。后因房产纠纷,大儿子持刀刺伤他,加剧这对父子关系恶化。为防止两个儿子争房产,吴军于2012年进行遗嘱公证,要求去世后这套回迁房归小儿子所有。2016年6月,大儿子吴书竟然非法撬开父亲生前的那套回迁房,并换门换锁强占房屋及其屋内财产。于是,小儿子吴正带着父亲生前的这份遗嘱公证诉至法院。

尽管法庭上吴书提交了一份父亲的生前手书遗嘱,称将房产赠与他,但法院认为,这份手书遗嘱未进行公证,当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应以公证遗嘱为准。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这位老父亲的房产由原告吴正合法继承。

事实上,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的种类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及公证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之前有公证遗嘱,则以最后一次的公证遗嘱为准。

遗嘱公证已可网上查询

众所周知,遗嘱是子女分割遗产的关键。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目前全省公证机构已与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联网,继承人想了解被继承人是否办理过公证遗嘱,可以向就近的公证机构申请查询。

2016年12月上旬,一名男子到合肥市中安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据男子称,其父母近期相继过世,留下一套房产。公证人员询问男子其父母生前是否立有遗嘱或通过遗赠抚养协议的方式处理过这套房产,男子言之凿凿地表示没有。然而,当公证人员进入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搜索,却发现男子父母生前办理过公证遗嘱,且把名下房产留给了另一名儿子。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方式主要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公民如果在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财产继承按遗嘱内容执行。而在所有的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一旦被继承人去世,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就可以持遗嘱公证书继承并办理相应的财产过户手续。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扩大公证在继承事务中的作用,各地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后,公证信息都将在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中备案。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继承人、与公证遗嘱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到公证机构,申请查询公证遗嘱的内容、公证的过程记录。

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应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

4、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5、遗嘱继承人与遗嘱人之间关系的证明,该证明材料由死者生前所在的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6、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等。继承的遗产如果是房地产或车辆的,继承人应当到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方能取得该房地产或车辆的相应权利。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除公证处工作人员外,文中其余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