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民委扎实推进中小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16.12.2014  12:34

2014年,蚌埠市民委高度重视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市民委联合市教育局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课堂,督促学校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各县区将民族学校列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培养对象,强化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求民族学校修订完善民族团结工作例会、宣传教育、考核考评和矛盾纠纷排查等制度,按照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部署,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有条不紊地开展创建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求各中小学以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等时机,开展以“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青少年学生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民族政策理论知识,使校园处处可见民族团结教育内容,让师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教育。2014年,市回民小学德育课题《如何把民族文化渗透于德育之中》顺利结题,编印了《民俗民风》、《魅力家乡》和《学民族英雄 做未来接班人》等校本教材,丰富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

 

三是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创建内涵。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突出实效性。9月29日,市回民小学组织开展“弘扬民族精神、代言核心价值、培养厚德少年”主题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三个倡导”基本内容,使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9-10月份,全市65所中小学近400名学生积极参加“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主题征文评比活动,共获得一等奖24名,二等奖31名,三等奖45名。在省、市组织的“民族团结之星”评选活动中,共有一所学校受到省级表彰,一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活动,2014年共协调委员单位筹措资金4万元,资助少数民族困难学生200人,争取省级资金1万元,资助少数民族贫困学生20人,让贫困学生真正感受到“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