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面启动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25.09.2014  09:52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9月25日讯     9月17日,浙江省林业厅在杭州召开201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合同签订暨财务管理培训会,项目主持人、单位财务人员共50余人参加培训。省林业厅副厅长吴鸿出席并讲话。
  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省林、财两厅的高度重视下,经过项目指南发布、项目征集、专家评审、公开遴选出了17个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经国家林业局审核均符合立项要求,项目资金1710万元已拨付到12个单位,整个立项过程全面结束,这标志着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已全面启动。举办这次培训班,目的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下发的《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吴鸿指出,浙江省自2009年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以来,以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应用、新产品示范为重点,以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示范带动为抓手,累计建立苗木良种繁育基地5000亩,繁育苗木3877万株;示范及辐射推广面积达100多万亩,经济、生态、社会效益16亿元,有效地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加速了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取得的成效十分显著。他强调,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更是实现科技成果与基层需求有效对接,促进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效途径。项目承担单位尤其是科技人员要充分认识实施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的重要意义,要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实施好项目。
  吴鸿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的政策文件,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编制实施方案,强化项目进度;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率;加强档案管理,建立项目信息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项目示范效果等。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建好一片示范林,推广一项技术,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标。
  会上,还邀请了省林业厅计财处对财务资金管理进行了专题授课,与各实施单位签订了项目合同,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和省林技推广总站同志介绍了实施项目的切身体会和经验,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浙江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