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今年拨付中央和省级资源枯竭城市补助资金9.14亿元

29.08.2017  12:35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29日讯(记者:徐军)      安徽省财政厅新近修订并印发了《安徽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今年安徽省计划拨付中央和省级资源枯竭城市补助资金9.14亿元,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和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转型发展、弥补民生短板。

  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是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设立的,为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和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转型发展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徽省从2008年起设立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一些地方陆续被纳入补助范围。省财政厅预算处主任科员李强表示:“今年,对淮北、铜陵等资源枯竭城市,马鞍山等地的独立工矿区,以及淮南、淮北、阜阳、亳州、宿州、蚌埠等地的采煤沉陷区进行补助。”

  经国务院批准的资源枯竭城市,第一轮补助期限为4年,第一轮期满后,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评价结果,转型未成功的延续补助5年。补助政策到期后,以退坡前一年度补助额度为基础,分4年按每年退坡20%的比例给予补助。纳入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补助范围的地区,以往试点地区3年补助期满后相应取消。

  为进一步促进资源枯竭城市的转型发展,弥补其民生短板,安徽省新完善了资源枯竭城市的转移支付制度,今年拨付中央和省级资源枯竭城市补助资金9.14亿元。李强介绍:“资源枯竭城市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因资源开发产生社保欠账、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历史遗留问题。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棚户区搬迁改造、塌陷区治理、化解民生政策欠账等方面。”

1-7月我省民生工程资金拨付已达全年计划的95.1%
1-7月份,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拨付民生工程资金894.6亿元,占全年计划的95.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