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报专访副省长方春明

24.10.2014  12:47

     

      日前,中国民族报专访副省长方春明,采访内容全文如下:

 

发展同步 成果同享 思想同心
——专访安徽省副省长方春明

发布日期:2014-10-10

 

 

 

 

  记者:您好!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安徽各族人民长期以来致力于 发展同步,成果同享,思想同心 的宏伟大业,写下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辉煌篇章。请您结合安徽省情和您的工作经历,谈谈对于 守望相助 的理解与感受。

  方春明: 守望相助”的邻里文化渊源久远,一直深深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是中华民族一个重要的优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时代的高度,赋予“守望相助”以全新的内涵,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传承、对新时期民族关系的深刻把握和对各族干部群众的深厚感情,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

  安徽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55个少数民族成份俱全,现有少数民族常住人口39.5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66%,有9个民族乡、136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另有一个城市民族聚居社区和一个民族农场享受民族乡待遇。在多年的工作经历中,所见所闻的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的事迹和精神不时给我以深深的触动。

  我省各族群众一贯以大局为重。由于历史的原因,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大多分布在沿淮行蓄洪区、江淮分水岭和天目山区,易旱易涝、灾害多发。特别是行蓄洪区的各族群众,为保证中下游城市的安全,多次服从安排、顾全大局,眼睁睁看着辛苦耕种的庄稼、多年建设的家园被洪水吞没,却鲜有怨言。

  我省各族群众一贯以团结为本。我省少数民族呈“大散居、小聚居”状分布,各市县均有少数民族。全省各族群众始终和睦相处、团结友爱,即使偶尔出现一些问题,也都能相互体谅、妥善处置,没有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更没有一起造成各族群众心理隔阂的矛盾纠纷。民族团结已经成为我们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群众基础和强大力量。

  我省各族群众一贯以互助为乐。在我省,少数民族群众和汉族群众之间、少数民族群众之间互帮互助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尚。比如,在皖南就有不少来自云、贵、川的婚进少数民族妇女。她们在当地干部群众的帮助下安居、乐业、创业,有的成了致富带头人甚至企业家,布依族女同志金玉琴还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再比如,在我曾经工作过的亳州市,少数民族人口较多、贫困少数民族群众也相对较多,为给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提供帮助,市民委每年动员社会各界进行捐助。参加捐赠的有少数民族也有汉族,每次都能募集到相当可观的资金、物资。2012年省民委启动“民族一家亲”爱心行动以来,共募捐资金920多万元,已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少数民族创业户400多户、少数民族贫困学生120多人。这些捐赠看起来总额似乎不是太大,但其情感意义和社会价值却是难以估量的。

  总之,我认为,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守望相助”这一重要论述,就是要守住各族群众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着眼于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以建设“三个强省”、实现“中国梦”为目标,积极引导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共同致力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实践。

   记者: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的内陆省份,安徽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尤其是在全省实施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 共同发展 提升行动,取得了巨大成效。请您就此与我们分享一下相关的经验和感受。

  方春明: 安徽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强调民族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对待少数民族群众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帮扶民族地区发展要“优先安排,体现照顾”。如今,“民族工作无小事”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普遍共识,重视和支持民族工作已经成为各有关部门的自觉行动。自2011年起,我省启动实施了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要求各地广泛动员民委委员单位和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大扶持力度,形成共同发展、稳步赶超的整体合力,推动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3年,全省民族乡、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8569.2元、8190.4元,连续五年超过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民族聚居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不断缩小,“十二五”末全省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赶上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有望实现。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坚持实施了如下“四项制度”:

  一是实施省民委委员单位项目承诺制。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民族乡村发展实际,筛选一批符合产业政策、规模适中、效益良好、带动力强的项目,与各民委委员单位分别签订扶持项目承诺书。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照承诺项目,“定领导、定项目、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间”,确保年底前兑现承诺。该制度实施3年来,30家省民委委员单位已落实帮扶项目132个,安排资金近7000万元,惠及民族乡村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特色产业发展等各个方面,有效解决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饮水难、出行难、灌溉难、运输难等瓶颈问题。

  二是实施市、县(区)领导“包保责任制”。全省有13个市、43个县(市、区)建立了党政领导对民族乡村发展的“包保责任制”,基本实现民族乡村全覆盖。自2011年“包保责任制”实施以来,市、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比实施前(2010年)基本翻了一番,2013年分别达到1108万元和1451万元,有力支持了民族乡村加快发展。

  三是实施发展资金项目监督管理责任制。2011年以来,省民委与16个市民委签订了152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督管理责任书,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检查验收、绩效考评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各地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四是实施督查考核制。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督查组对30个省民委委员单位和16个省辖市“共同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情况、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督查考核,推动帮扶工作常态化、资金效益最大化。

  同时,我们还着力开展了种植业养殖业示范基地建设、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民族企业建设和少数民族脱贫工程建设等“四大建设”,形成各类示范基地300余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余家、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300余家,一批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社,27个民族村被确定为全省首批美好乡村建设示范村,18家企业被认定为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

   记者:实践证明,要做好民族工作,必须坚持 重在平时、重在交心 的理念。马鞍山市在全省率先设立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点,芜湖市在市区主要街道专门为外来少数民族商贩提供固定经营场所,铜陵市建立社区民族工作台帐 …… 长期以来,安徽省各级党政干部尤其是民族工作者用卓有成效的行动诠释了 两个重在 的理念。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方春明: 长期以来,安徽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族工作部门都能自觉地认识到:民族工作重在平时,只有日复一日、扎实细致的辛勤耕耘,才能培育民族团结进步之花;民族团结重在交心,只有想其所想、帮其所需,才能收获民族关系融洽之果。实践也充分证明,民族工作只有重在平时,抓在平常,方能久久为功;民族团结只有重在交心,以心换心,方能同心同德。

  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多年来,我们一直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作为民族工作的重头戏,时时抓、处处抓,力求使“三个离不开”和“两个共同”的思想入脑、入心,转化为民族关系和谐融洽的内生动力。坚持每年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相继组织开展“看服饰、知民族”知识竞赛、“百张笑脸秀街屏”、“民族团结好少年”网络评展、“民族歌曲颂恩情”歌咏比赛和“民族团结展板赠基层”等各具特色的专题活动,有效强化了我省各族群众的祖国意识、中华民族意识和民族平等团结互助意识。

  切实关注少数民族群众特殊需要。为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在清真饮食、宗教生活、土葬习俗等方面的特殊需要,省级财政坚持对少数民族牛羊养殖、清真屠宰加工企业给予扶持,金融机构在融资、贷款等方面向清真牛羊加工企业倾斜。全省现有一定规模的清真饭店96家、清真寺191坊、回民公墓51处,涌现出安庆柏兆记等一批清真食品知名企业品牌,基本满足了穆斯林群众的需要。少数民族相对较多的宿州、淮南、马鞍山等8市投入资金5200多万元,用于加强清真饭店、清真寺及回民公墓建设;阜阳、芜湖、亳州等市还建有清真食品一条街;安庆、芜湖等市针对牛羊肉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每年拨出专款对回族等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给予一定的牛羊肉补贴。

  不断加大对城市社区少数民族投入。针对少数民族60%以上在城镇工作生活的实际,2012年,我省专门增设了城市社区民族工作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组织全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和城市少数民族聚居社区帮扶工作,并将城市民族聚居社区纳入全省“共同发展”提升行动。2013年,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街道成为全省首个享受民族乡待遇的民族聚居街道。亳州、马鞍山、芜湖等市陆续开展了“1+1”结对帮扶少数民族困难家庭活动,采取举办专场招聘会、开展技能培训、扶持自主创业等措施,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实现就业创业。亳州市还针对从事牛羊屠宰的回族群众生活水平严重下降的实际,按照“一年济贫、两年就业、三年创业”的总体思路,制定、实施了相关帮扶措施,有效解决了该市城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倾心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现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4万余人,由于地域差异、特殊的饮食习惯和宗教生活方面的需要,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就业面窄、就业机会少,较难融入当地生活。为帮助他们安心工作生活,我省按照“同城化待遇、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采取划出专门地段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摆摊提供便利、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或法律援助点等措施,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和融入城市,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马鞍山市于2009年在清真寺率先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点,建立了定时定点接访、预约上门探访、开通24小时接访专线等“三访制”;芜湖、淮北、阜阳、合肥、滁州等市设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或法律援助点。

  贴心关怀在皖学习的少数民族学生。目前,全省各类学校中有新疆、西藏籍学生2600多名,为帮助他们圆好求学梦,在他们心中种下民族团结的种子,安庆市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在内地新疆中职班推行维吾尔族、汉族学生混住管理模式,使维吾尔族学生的汉语水平和学习效果快速提高,维、汉学生的关系更为融洽,先后有66名和74名新疆学生分别递交了入党、入团申请书,获得教育部的肯定;淮南市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为新疆籍学生重新编排课程,改建清真食堂,工作人员和服务员均聘用少数民族担任,并在全校师生中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合肥市第35中学在西藏班实行“代理家长制”,对藏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贴心照料,西藏班的社团活动硕果累累,获得多项荣誉,该校也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记者:当前,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为 圆好团结梦,实现发展梦,共铸中国梦 而不懈奋斗。围绕这个民族工作的主题,安徽有哪些新思路并将采取哪些新的举施?

  方春明: 我们将紧紧围绕“圆好团结梦,实现发展梦,共铸中国梦”这个主题,在“发展同步、成果同享、思想同心”等方面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奋力开创全省民族工作新局面。

  发展同步,就是要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绝不让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一是在继续深化“共同发展”提升行动,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的同时,把促进城镇少数民族发展摆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弥补工作短板;二是按照“优先安排、体现照顾”的原则,制定扶持城镇少数民族发展的优惠政策,重点对少数民族企业、清真饮食业等给予税收、信贷、收费等方面的优惠,在兴办企业、信息咨询、人才引进、项目建设等方面为少数民族提供便利;三是将少数民族聚居的城镇社区纳入各级财政少数民族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帮扶范围,重点帮扶民族特色社区的传承与保护、社区公共设施建设与维修、少数民族群众下岗再就业工程、民族特色产业的开发、社区文化健身等公益事业建设等。

  成果同享,就是要大力加强和显著改善少数民族群众民生,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更为体面、更有尊严的生活。一是着力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体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不断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受教育水平和健康素质;二是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更加关注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要,将宗教活动场所、少数民族公墓、清真饮食等少数民族特需的服务设施科学合理地纳入相关规划;三是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坚持“同城化待遇、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其列入城镇流动人员管理的大盘子,同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群众的特点和需要,重点在证照办理、子女入学、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更为周到和便捷的服务。

  思想同心,就是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切实增强“四个认同”和“四种意识”。一是针对价值多元、思想多元的现状,以更大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各族群众共同的价值追求,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二是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普及宣传教育,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持之以恒地强化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和公民意识,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三是切实增强网上舆论的引导能力,绝不让错误的、极端的思想、思潮占据上风,牢牢把握思想阵地主动权;四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贴近群众的优势,多与少数民族群众交流交心,多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好事,以务实之举赢得少数民族群众信任。

  如果说信心比金子还要珍贵,信任同样比太阳还要温暖,足以跨越任何鸿沟,足以溶化一切隔阂。我们相信,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党的民族政策的正确指引、有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民族工作必将开创崭新局面,民族团结之花必将在江淮大地更加绚烂地盛开。

   记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衷心祝愿安徽各族同胞不断开创 发展同步,成果同享,思想同心 的崭新局面。

  方春明: 谢谢你们!也感谢《中国民族》杂志长期以来对安徽民族工作的宣传和支持!

 

本文来自《中国民族》特刊 守望相助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