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三个强化”全面贯彻《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21.01.2016  10:43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办法》落实到位,蚌埠市民委高度重视,按照“三个强化”全面贯彻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新《办法》,要求市、县(区)民族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政策和办事流程,为依法做好民族成份变更审批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二是强化宣传。利用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向公民宣传《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新《办法》,确保新政策在各族群众中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强化落实。根据新《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公布咨询电话。主动与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工作对接,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新《办法》贯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