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商〔2015〕67号 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安全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26.10.2015  12:02

系统各单位,全市有关 商贸服务业 经营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全面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节日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扩大市场消费,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愉快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亲自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检查指导和安全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特点,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及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开展隐患排查和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各单位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制和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等各类设施是否完好,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已整改,有关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及培训是否合格等,特别是公共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要加强每日防火巡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疏散通道安全畅通,对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要严格执行,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安全救援设施要完好有效,对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迅速及时地进行整改,坚决杜绝任何侥幸心理,要做到万无一失。

三、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把防范重特大事故特别是群体性伤亡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尤其是要高度重视超市、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加油站、油库等人员密集和高危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要把主要集力放在事故的预防上,要加强营业高峰期、开业庆典和促销等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充分考虑到大型促销等活动中潜在的人员拥挤、秩序混乱和人身伤害等不安全因素,制定和完善防范应急预案,防止群体性伤亡事故发生。

四、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测、预警机制,并组织好演练。要加强和健全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危险性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对瞒报事故或对发生事故险情处置不力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大力宣传,加强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节目期间,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特别是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六、精心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全市各大超市、商场、市场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市场供应工作,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市场供应,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消费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市各大超市、商场、市场要根据节日期间市场需求,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增加服务项目,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确保节日期间各类商品不断挡、不脱销,特别是要做好粮、油、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各大型流通、加工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稳定市场的积极作用。

七、加强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各单位必须深刻认识到加强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严肃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大对《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对超市、商场、市场、重点乡镇、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巡查力度、暗访,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的畅通;要攻坚克难,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八、强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各单位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进厂(场)检查验收、肉品品质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厂(场)等有关规定,不得让病害肉、劣质肉、注水肉等进入市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加大对问题多发区域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迅速查处,对私屠滥宰重点监管对象,要严防死守,露头就打,坚决遏制私屠滥宰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九、规范促销行为

严格企业促销备案制度,按照要求做好有序经营,防止发生促销安全事故,各大超市、商场、市场及相关企业等举办的大型促销活动,其促销预案和方案,要报市商务局备案,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和取缔。

 

 

界首市商务局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