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纪委重申两节期间——坚决刹住公款赠送节礼之风

01.09.2014  17:20

      近日,蚌埠市纪委发出通知,重申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自律要求,坚决刹住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
        通知要求,“两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现金、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相互请吃和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在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及其他非公务活动时动用公车,“两节”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用车一律定点封存;严禁擅自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承担起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在“两节”期间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不仅对当事人要从严从重追究,还要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