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民政局“两学一做”做到“四个结合“促进民政工作

02.06.2016  11:31

      为牢固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明纪律。县民政局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做到“四个结合”谱写民政工作新篇章。

        一是与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相结合。当前全县上下正在开展以“肥东现状怎么看、未来发展怎么办、当前事业怎么干”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大讨论活动,民政部门不甘落后,在全县民政系统全力营造“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思路大调整、举措大强化、作风大转变、发展大跨越”的浓厚氛围,旨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调整工作思路,创新民政工作。

        二是与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相结合。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解放思想大讨论”动员会召开后,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推进会议,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环境;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规定,促进内部管理规范;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规范民政施政行为;增强政风行风监管,提升为民服务水平规范;政民直通车办理,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五措并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三是与民政兜底扶贫工作相结合。根据县委县政府扶贫工作任务分解,民政部门牵头承担社会保障政策性兜底扶贫任务,并联系帮扶包公镇三个社区135户贫困户。自全县扶贫工作动员会以来,我局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序时推进扶贫工作。会商财政、农委等部门报请县政府3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3600元、散居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年4000元,超出当前我市扶贫线。结合我县实际,征求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建议,已制定我县《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为开展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提供政策依据。此外、我局会同财政、人社、卫计委等单位相继修订了、农村低保实施细则、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实施办法等专项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做好社会保障救助资源整合,将建档立卡在册扶贫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并分类重点施救。确保对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全部予以政策性扶持脱贫。

        四是与民政民生救助相结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度残疾人长效护理补贴政策机制,缓解和改善我县重度残疾人护理困难,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残联出台《肥东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东民发[2016]7号)文件,办法所称的重度残疾人是指具有肥东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6个月以上,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分城乡每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同时,今年我县大幅度调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去年的2200元提高到3600元,为全面兑现农村低保保障新标准,县乡村三级联动实施农村低保年度提标复核工作,保证困难群众及时享受惠民政策。


上报单位:肥东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