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90后蟊贼抢“苹果”丢三星 迫于压力自首

06.08.2014  12:23
核心提示: 在电玩城安全通道一楼楼梯口处,刘明悄悄在后面尾随这名女子,并趁四下无人之时,从背后勒住了她的脖子,将其摔倒在地。随即,刘明抢走了那部苹果5S手机。女子被抢劫后大声呼救,但等有人赶到时,刘明早已不见了踪影。

  芜湖一个90后蟊贼抢劫他人手机时,却不慎将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弄丢在作案现场。受害人捡起他落下的那部手机后报警,蟊贼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4月5日晚,24岁的刘明(化名)来到芜湖市一家大型超市三楼一电玩城内,以打“捕鱼机”的方式进行赌博。玩到6日凌晨时,刘明不但没有赢钱,反而输了不少。他发现旁边一女生使用的苹果5S手机后,于是产生了抢劫的念头。

在电玩城安全通道一楼楼梯口处,刘明悄悄在后面尾随这名女子,并趁四下无人之时,从背后勒住了她的脖子,将其摔倒在地。随即,刘明抢走了那部苹果5S手机。女子被抢劫后大声呼救,但等有人赶到时,刘明早已不见了踪影。

不过,让受害人意外的是,自己的手机被抢走后,她在案发现场又发现了一部三星N9009手机。原来,刘明在抢劫时不慎将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机丢失了。后来,受害女子拿着手机向公安机关报案。

抢来的手机还没有捂热,很快就得知自己使用的手机丢失,刘明感觉压力很大。十天后,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抢来的苹果5S手机上交。

让警方意外的是,这部三星N9009手机也是他在今年3月初从一家彩票店偷来的。因为很喜欢那部三星手机,刘明并未将它销赃,而是留作自用。经过鉴定,这部手机价值4361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又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数罪并罚。根据刘明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合并执行二年七个月徒刑,并处罚金四千元。晨报记者 方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