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躲西藏为赖账 信用惩戒难遁形

18.10.2016  18:35
 

  安徽法院网讯  9月29日,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张某费尽心思与执行法官“周旋”,最终法院借助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老赖“无处遁形”。

  原来,2013年10月,张某以生活之需为由,多次向谢某借款共计达到四万余元。谢某多次讨要未果后,将张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张某应偿还谢某四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主动还钱。而且,张某为了达到躲债的目的,只身一人外出打工。鉴于此,经谢某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临近国庆假期,张某在买回家的高铁票时被告知因是失信被执行人而不能购票。此时,张某方知道欠债不还的严重后果,这才赶紧与法院联系,愿意履行还钱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