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专题报道:(录音)涉黑“村长”覆灭记(中篇)
今天请继续收听安徽台记者王昕采制的录音报道《涉黑“村长”覆灭记(中篇)》。
庭审中,吴化好曾辩称他没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但是检察机关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以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很快戳穿了吴化好的谎言。该组织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
办案机关查明,2011年,淮南市三和镇西瓦村村民吴某某在该村投资建设贵源搅拌站,吴化好利用他西瓦村村主任的身份,要求贵源搅拌站与其签订场地出租协议,并支付好处费7万元。随后几年中吴化好又多次指使吴化图、吴化路、吴化林等人向贵源搅拌站敲诈勒索,致使包括吴某某在内的四任贵源搅拌站负责人因对西瓦村营商环境感到失望,撤资离开。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出录音):“本案吴化好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元,属于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尝到甜头的吴化好以宗族关系为纽带,逐步吸收、发展组织成员,并将非法攫取利益的触手伸向了美好乡村建设、村村通公路等惠民工程。
淮南市公安局山南新区分局刑侦大队负责人(出录音):“吴化好通过拉票、贿选手段,连任5届村主任,把持基层政权长达20年。以聚众滋事、干扰施工、辱骂殴打等方式,大肆强揽西瓦村周边工程建设,严重破坏了正常经济秩序。”
在吴化好宗族势力的淫威下,西瓦村各项事务都需要吴化好点头,村委会成了吴化好的“一言堂”。该村唯一一家企业贵源搅拌站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遭到极大破坏,当地的营商环境极端恶化。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出录音):“吴化好利用村长身份和家族势力,指使、幕后操纵、纵容组织成员吴化图、吴化路等人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行为,在当地企业和村民中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