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专项督察公安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14.09.2016  14:47
  提出从五个方面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
  8月16日至26日,安徽省公安厅派出6个督察组,对全省16个省辖市公安局和2个省管县公安局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集中专项督察。9月9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督察组专题汇报会,听取督察工作情况汇报,提出了从深化思想认识、聚焦能力建设、注重协调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强化宣传引导等五个方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
  今年以来,安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党委关于深化公安改革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意识,坚持“围绕实战、服务实战、实战检验、实战引领”,扎实推进机制性、工作性改革,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服务管理手段,打造过硬公安队伍,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大局、治安局势、公共安全管理形势、公安队伍“四个稳定”。今年上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满意度分别为94.10%、90.92%,同比分别上升0.63%、1.84%,公安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专题汇报会上,6个督察组组长先后汇报了督察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各地公安局改革工作的经验做法,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全省公安改革的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克服“等、靠、要”等错误认识,自觉主动推进改革,做改革促进派、实干家;要进一步聚焦能力建设,认真查找工作中的短板、不足,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方法,推进机制性、工作性改革创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要进一步注重协调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警务微改革”“科技微创新”,选树一批富有安徽特色的公安改革品牌,突出抓好今年40项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认真谋划好明年的改革工作,力争在带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点改革项目上有所新进展、取得新突破;要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通过专项督察、日常检查、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加强对各市公安局及各成员单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绩效考核和跟踪问责;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对各项便民利民的改革新措施、新举措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公安改革,从公安改革中收获更多的获得感。(记者关清、钟仓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