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专员办举办西藏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培训班

17.06.2015  13:28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17日讯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当前西藏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专员办监督管理任务,6月8日至11日,成都专员办联合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在拉萨举办了一期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培训班,对西藏基层林业工作者开展了系统的森林资源管理业务培训。
      西藏自治区七地(市)林业局分管局长、资源林政科长、保护科长、森林公安局局长,30个有林县林业局局长共80余人参加培训。黄建华专员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勉励基层林业工作者依法认真履职履责,提高西藏森林资源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保护好西藏森林资源,为国家生态建设做出贡献。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郭杰、武警西藏森林总队总队长刘继飞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培训班邀请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院副总工柯善新讲解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政策法规,对国家林业局35号令进行重点详细解读。西藏自治区林业厅林政处、保护处、森林公安局和林业规划院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和自身多年工作经验分别就西藏自治区林地审核管理情况、自治区林地管理办法和使用林地申报程序、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西藏自治区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森林防火、公安管理等进行培训,对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规范化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成都专员办资源监督和濒管处室负责同志结合成都专员办主要职能职责和重点工作对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案件督查督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监督检查进行讲解,对工作中需要注意和配合的事项进行了交流。
      参训人员一致认为此次培训综合性强、内容充实、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于今后做好资源管理工作有很大帮助。(成都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