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26.06.2014  18:06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91号)精神,省属高校2014年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现已启动,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考核推荐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坚持标准,按政策规定认真审核。现就本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推荐范围

教授、副教授。

二、任职资格条件

普通本科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

三、评审推荐工作要求

1、严格控制岗位职数。岗位职数限额是学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工作的基本依据。学校将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审推荐工作。并坚持职岗一致的原则,在申报人申报的学科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进行对岗推荐。严禁混岗推荐、评审和聘任,严禁非教学人员挤占教学人员岗位。

2、坚持职称评审推荐导向。坚持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以师德、学识、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既重教学又重科研,既重数量更重质量,既重学识更重师德,坚持标准条件,认真评议推荐,做到好中选优,优先推荐师德高尚、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教学、科研一线业务骨干。

3、严禁弄虚作假。申报人要签订诚信承诺书,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信。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4、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引进的职评环境。为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并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发挥职称评审的激励作用,在职称评审推荐时,优先推荐留学归国的高层次人才、出站博士后人员参加评审。省教育厅为鼓励支持高校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柔性引进和盘活社会优质人才资源,可推荐本校从科研院所、企业和行业等其它系统正式聘请任教两年及以上、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的的兼职教师参评教师系列职称。兼职教师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条件和工作业绩,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由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自行聘任相应职务,不占学校指标限额。

5、积极引导教师服务“三个强省”建设。学校将充分发挥职称评审杠杆作用,引导教师更好地服务“三个强省”建设。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特别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省“861”行动计划和文化强省等项目建设。对产学研合作、文化强省建设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为上述项目策划、设计、实施作出突出贡献,或积极投身文化创新创造、拥有文化精品佳作、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申报人员,要优先推荐申报。

四、有关问题说明

1、关于专职辅导员职称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学校将按照“教师岗位职数的适当比例评聘专职辅导员的教师职务”,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的要求,将专职辅导员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坚持辅导员工作实绩、科研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

2、关于论文过渡问题。按照皖教人〔2010〕12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和2号文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中的一、二类论文。

3、关于论文检索问题。为增强论文检索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目前我省仅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4、关于检索系统EI论文收录问题。2009年以前被检索系统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鉴于EI收录的会议论文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在评审推荐时专家将根据其实际水平从严把关。

5、关于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为净化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代表作须到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检测结果有效期两年。对于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检测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

6、关于代表作鉴定问题。本科高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的代表性作品,分别送有关高校3位专家鉴定,其中申报正高职务的须由同级专家鉴定;申报副高职务的须由高级职称的专家鉴定,其中正高职务不少于2名。大学和有硕士点的本科高校由学校送省外同层次高校鉴定。鉴定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以论文破格申报的须增加1篇鉴定论文。代表作鉴定一律使用《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代表作鉴定结果有效期两年,每年只送审一次,不重复送审,更不能在鉴定意见回收后重新鉴定或篡改鉴定结果。

7、关于任职时间和取得业绩的时限。申报人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的起始时间为申报现职业绩成果截止时间的次日,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取得业绩、获得奖励的正式文件、证书等资料。

8、关于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考核。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量的审定工作,教务处要制定学校统一的教学工作量测算标准、测算方法,进行具体测算,包括教师教学工作量总量、年均工作量以及所在教研室年均工作量的具体计算,并负责审核,不得随意填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2011年起执行),教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

9、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根据省人社厅规定,从2013年起,申报评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由省教育厅审批。符合年龄、学历(硕士学位)、专业免试条件,上一年度已通过审批的,以后在申报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重复审批。

10、关于专题报告。以专题报告进行申报的人员应是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学校将严格控制以专题报告申报的人员数量,对于综合条件不是特别突出、没有充分理由的专题报告,学校将不予推荐。专题报告要说明以强补弱的理由,即欠缺条件和超出正常申报条款的业绩。

11、关于现场答辩。通过破格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须到省高评会参加现场水平答辩。答辩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按学科分组进行。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或专题报告申报的理由,教学业绩、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等以强补弱的依据。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是评审的必须环节。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12、教研论文问题。对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要求的教学研究论文,须公开发表。

13、申报教授职务者,需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材料。

14、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者,需提供作为一个固定的教学、科研团队成员,并为该团队做出一定贡献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者需报送的材料

申报者提供的材料从以下第3-10项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只需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的材料请标注页码并做封面目录及红色彩纸插页,请按“材料成册模板”(附件9)格式装订材料;材料袋正面请贴上封面目录(见《专用袋封面模板》(附件10)),材料袋底部贴上标签(用白色纸打印)并注明“所在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及代码”(申报学科及代码见附件8)。具体材料如下: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该表属于人事档案归档材料的范围,按照规定,在印制时一律采用A4规格的纸张,且只能用浆糊或胶水粘连,不允许订书机装订。一定要严格按表样制作,用电子版填写后,去图文社装订。

2、《本科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一式55份(校内专家评审要用25份,报送教育厅30份),审核同意后,用A3纸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

以上两项内容的电子文档在校内专家审核通过后,务必以部门为单位打包,通过电子政务发送到校人事处李红梅处或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下载后必须手填。

4、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免试人员填写免试表,见人事处网页)、继续教育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5、教学考核结果。由教务处组织教学考核,并提供教

学考核结果,人事处只收取《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附件6)。

6、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的复印件。评议意见由所在院(部、中心)组织3名以上同行专家对其述职报告进行考核评议,并填写评议表(附件7)。

7、任现职以来承担的科研、教研任务项目书及批文等复印件。分别由科技处、教务处审核验章。

8、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封面、目录、含有刊号和主办单位的页面)及检索验证报告和《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检索简明情况表》(附件5)。

9、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

10、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者,提供参加教学、科研团队情况材料。

11、《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一览表》及检测单位出具的每篇代表作的《学术文献相似性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12、《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复印件。

教育厅今年继续简化评审材料,除《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1)以外,其他所有申报材料,只收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审核,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部门印章。

六、工作安排

1、6月25日—6月30日:个人申报并准备材料、基层审核、推荐阶段,由所在院(部、中心)组织实施。

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向所在院(部、中心)提交所有的个人原始材料。所在院(部、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成立考核推荐小组,依据评审标准对申报者的原始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

对审核合格人员的所有材料在院(部、中心)必须公示3天。然后,根据申报者条件,决定是否向学校推荐。凡是原始材料不真实、不符合申报条件、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院(部、中心)一律不得向学校推荐。另外,院(部、中心)对申报人按申报级别,必须要进行排序推荐,并填写《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附件4),并于7月1  日把纸质及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科。学校将根据院(部、中心)推荐的名单汇总后安排教学考核。

同时,经学校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必须在所在院(部、中心)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应重点报告任期内的教学科研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各院(部、中心)要组织3名以上同行专家对其述职情况进行评议,并填写述职报告评议表(附件7)。

2、请申报教师务必于7月1日前,自行去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或安徽省科技情报所进行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检索;四类文章及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的文章,请于7月1日前在学校图书馆检索即可。检索后填写《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检索简明情况表(附件5)》,学校图书馆对所有参评的论文进行分类,分类后图书馆要在该表上盖章,同时科技处要确认签章。

3、7月2日—7月6日:教务处组织相关教学考核,并审核相关申报材料。

(1)教务处组织教学考核并形成考核材料,提供《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成绩表》(附件6)

(2)教务处负责教研项目、教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审核;并且负责审核评审表中的指导研修情况、申报者作为一个固定的教学团队成员,并为该团队做出一定贡献的有关证明材料;负责审核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等教学工作材料,以上审核内容需在申报表及简明情况表的相应处签章。

4、7月2日—7月6日:科技处审核相关申报材料。

(1)科技处负责审核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2)负责审核申报者提交的论文,在《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检索简明情况表》上确认签章。

(3)审核申报者科研工作情况,并在申报表及简明情况表材料相应处签章。

(4)审核申报者作为一个固定的科研团队成员,并为该团队做出一定贡献的有关证明材料。

5、7月5日—7月7日:人事处审核相关申报材料。

(1)审核申报者学历、资历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根据教务和科研部门审核的相关基础材料,人事处核实申报者符合的文件条款。

(3)做好《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现有教师及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情况和近三年中级以上职称晋升情况一览表》、《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含双肩挑人员)花名册》、《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及《高校管理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及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4)统计申报人员(硕士以上学位需五年,本科学历需提供八年)的年度考核情况,审核并办理计算机、外语免试表,办理职称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并在申报表及简明情况表相应处签章(年度考核情况人事处将统一汇总后反馈给申报者,以上内容人事处集中于7月5日办理)。

6、7月8日—7月10日: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集中会审。

7、7月11日—7月18日展示申报者材料,学校召开高职推委会进行评审和推荐,公示拟推荐人员名单。

8、7月19日前:学校决定推荐人员名单。

9、7月19日—7月20日:装订材料阶段。

10、7月21日—7月24日:人事处准备各类上报材料。

11、7月25日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七、其它未尽事宜,以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安徽建筑大学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