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际不接轨 专家称基本药物制度已名存实亡
)我国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已经五年,近日,有关低价药的政策被视为对现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否定。有关专家指出,我国现行的基本药物制度与国家不接轨,与其他药物区别不明显,已经名存实亡。
与国际并不接轨
据长期从事医药卫生政策研究的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合伙人王宏志介绍,我国的基本药物制度同其他国家有较大差异。
简单讲,基本药物制度多被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采用,而发达国家一般也采用形式各异的国家药物政策。
国际上的基本药物制度通常有独立的筹资体系,往往通过财政拨款、捐赠等筹集资金,药品免费使用,具有福利性质,非洲一些国家以及亚洲的泰国、印度等采用这样的政策。
发达国家的药物政策往往通过医疗保险筹资,药品由医保按比例报销,患者要自付一定比例的药费,但针对特殊人群则可能免除患者自付部分,患者免费获得药品。比如澳大利亚的药品福利计划(PBS)规定当特定患者一年的药品开支超过一定金额后,在此后的12个月内则免费获得PBS药品无需支付费用,通常退伍军人、老年人、残障人士、低收入群体等可以获得上述资格。
我国虽然建立了基本药物目录,但既没有实行常用药物的免费供应,也没有实行长期用药的全额报销。中国的基本药物制度以“零差率”、“集中采购”和“报销比例明显提高”等为特点,但鉴于筹资水平有限,农村地区居民基本药物实际报销比例并不高,又由于农村人口大量异地就业居住、而新农合尚无法实现异地结算,基本药物有限的“福利”也被大打折扣。
与其他药物差别少
现行的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实施近5年,随时间推移基本药物与其他药品的差异却在逐渐缩小。记者调查发现,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越来越相似,扩容后的基本药物目录包含520种药物,而2009版医保甲类药品目录也只有503种药物。记者还发现我国基本药物制度没有独立的筹资体系,与医保目录药品相同均依赖各类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筹集资金,如果未来实现“三保合一”,基本药物和医保用药的筹资将完全相同。
调查中有专家向记者反映,实行医疗机构药品“零加成”本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标志,然而正在推进的公立医院改革也同样采用“零加成”政策,基本药物与其他药物对医院的补偿机制也将趋同。
王宏志说:“不难发现,我国的基本药物制度与国际上的基本药物制度有较大的差别,而五年来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越来越趋同,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名存实亡。”
此外,由于基本药物制度名不副实,在其他国家行之有效的双信封招标采购就只能适得其反了。我国的基本药物采购借鉴了起源于印度的“双信封招标”方式,以省为单位、单一货源和价低者得等做法使生产企业价格竞争加剧,形成了“一个买方对众多卖方”的买方垄断局面,买方具备了超常议价能力,又由于基本药物没有独立筹资体系,拖欠货款现象比较严重,价格接近甚至低于成本、回款又无保障,生产企业供货不及时甚至停产就不足为奇了。应当说名不副实的基本药物制度和不合理的采购政策加重了药品短缺。
责编:李新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