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调查:走出"不表彰不落实、不评比不工作"怪圈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周琳、朱翃)数据显示,此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已压缩评比达标表彰活动19.2万多个,下降31.2%。评比达标过多过滥,是不表彰不落实、不评比不工作的畸形政绩观在作祟。
有多少达标算过“民生账本”?
一个市一年接待上级检查评比400多次,再组织到县里检查100多次。每到暗访组来临,全城都严阵以待--“红袖章”上路,突击上街“围追堵”,小区“洗脸”换新颜,马路摊贩“统一失踪”;为避免出现“打车难”尴尬,出租车打好埋伏,随时准备在暗访组下榻宾馆附近“巧遇”……
一年究竟有多少评比达标表彰?2006年至2009年期间,由中央纪委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参与,全国已清查出各种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48405个,保留了4218个项目,总撤销率为97.16%。
到了此轮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时,全国又压缩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19.2万多个,下降31.2%。可见此前,这种争相给城市、官员、企业家“戴帽”的行为又反弹。
事实上,一些评比表彰沦为花钱买“帽子”。2011年,一个“中国中部百强县(市)”榜单中,国家级贫困县上榜,不少县市通过与其合作交纳一定费用以提高自己名次 ;2012年,最高规格的评奖活动之一“盛世中华”被曝为花钱买奖典型。
在基层,甚至谁得奖、谁先进都“轮流坐庄”。东部一镇办公室科员小程说,县里面的几个镇工作都差不多,领导也要从“大局”考虑,且不说只要参评就能有鼓励奖,就是第一名、一等奖也不见得完全“唯数据论”,大家“击鼓传花”,今年到我家,明年到你家。除非工作中有重大错误的,不然都是皆大欢喜。
评比表彰到底要从财政“钱袋子”里掏出多少来?山东省曾披露一个数据:清理前,山东每个评选周期需要经费1.2亿元,其中财政拨款9430万元,一个年税收仅300万元的乡镇,招待各级检查团、考核组需20多万元;2008年-2010年,省内撤销评比达标表彰3347项,减少经费9687万元。
为争相“戴帽”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显身手”
本是衡量机关单位工作效能的一种方法,评比考核却异化成为上级部门的“指挥棒”和“紧箍咒”。“只要把评比抓在手上,下级单位就能‘听话’。”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系教授樊博说,干了事情不说,就没人知道。弄一个奖,就能宣传。既是地方政绩,又表示上级肯定,可谓一举两得。
应对众多的评比、达标、表彰,一些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基层更是“大显身手”:
关--早在2009年,河南焦作在创建全国卫生城期间,将一些餐饮店改头换面变成“高大上”培训班,创卫成了“创伪”的风波,就曾引起全国热议;今年,在国家卫生城市暗访组进驻后,济南一条街上许多小型餐饮店、商店纷纷关门,只有空荡荡的街道唱着“空城计”。
变--此前“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成为不少城市的创城目标,全国600多个城市中共有300多个城市分批中标。2009年年中这一“创优”工作停止,与“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体系并轨。当时不少城市只能转投怀抱,2013年这一评比被国务院取消终告寿终正寝。
派--在一些评比表彰中,为了让本单位主要领导当选“十佳”,就发文件强制拉票。例如就有内部人士曾举报,某省工商系统下发红头文件,要求系统内全体人员投票,确保其领导入围当地十大杰出经济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
瞒--记者2013年在中部某国家级贫困县曾看到,该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时,一方面成立了7个工作组,要求清除城区内主次干道、居民小区、机关单位、环城河、城乡接合部、城市出入口的积存垃圾,做到垃圾不落地;另一方面却是积存的生活垃圾在别的地方堆积成山,苍蝇横飞。
抄--为了应付,就照搬隔壁经验,有时候年底评比太多,就会出现在汇报时完全抄袭,地名都不更改。早些年,就有贵州一县城在进行安全生产督察汇报时,汇报内容层次与隔壁县就基本相同,顺序不变,甚至有15处段落雷同。
杜绝评比浪费,用“绩效之手”将其纳入法制化
评比表彰确实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处理一些城市痼疾。“但需要反思的是,像违章建筑、流动摊贩、无照餐饮等顽症,为什么一定要创城戴帽的时候才能‘誓师’解决?”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表扬先进本是正向激励,如果不表彰不落实、不评比不工作,就误入了歧途。
樊博认为,尤其是一些评比一味追求轰动效应,成为流于形式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甚至为了达标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有的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只会降低公职部门效能,也导致基层单位疲于应付,只做表面文章。
争相“戴帽”,有时也并非是基层的初衷。曾有一些表彰评比项目,就由当时主政的主要领导“拍脑袋”设立,而所表彰之事也完全无需政府主导,最终随着领导的退休而“束之高阁”。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明确提出,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其他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一律予以取消。
“随着法制化的深入推进,所有临时性的评比标准都应取消。”竹立家认为,应摒弃“比学赶帮超”的激励习惯,推进对公共机构和岗位个人的绩效评估,将每一个人和机构的工作记录在案,把公共权力的效能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评价渠道,剔除现在评比表彰中的个人因素。
专家认为,应将中央清理办批复的保留项目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切实加强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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