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不断细化服务与监管执法融合新举措促进执法转型

10.12.2015  12:04

  2015年,滁州市工商局积极顺应工商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和新政不断推出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细化服务与监管执法融合的新举措,促进执法转型实现新成效、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以服务发展为目标,为滁州经济科学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商事改革释放红利。通过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制” “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企业登记更加简便快捷,激发了市场活力,释放了改革红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截至11月底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3232户,其中新增私营企业5745户,个体工商户15886户。上报的《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报告》获得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助企融资稳步增长。积极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全市共办理股权出质登记187件,出质总额20.8亿元,被担保债权总额32亿元;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32件,融资贷款4.62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90件,融资贷款20.7亿元;创新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增信贷款(担保)模式,现已有3批信用增信贷款业务启动,增加信用贷款额度800多万元。助企融资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多次受到表扬肯定。

  品牌兴企全面加强。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努力实现注册商标在数量和质量上的新突破。目前有效注册商标总件数9948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0件、省著名商标142件。今年6月该市作为唯一候选单位,代表安徽省参加由国家工商总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商标金奖商标保护奖的评选。

  广告产业加速发展。积极支持广告业发展,自去年1家企业成功申报了国家一级广告企业资质实现零的突破后,今年再次指导1家企业申报一级企业资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十一届“黄山杯”广告作品大赛,参赛作品取得了一等奖和二等奖等奖项。目前,全市共有专营广告经营单位1600余户,广告经营额达到3.5亿元。

  二、坚持以群众期待为导向,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上取得新成效

  监管执法重点突出。大力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汽车及其零配件、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日用品、酒类、商业贿赂、“双打”“红盾护农”“红盾网剑”等各类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已立案430件,结案410件,案值320万元,罚没款348万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办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为全市经济市场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规范市场秩序行为成效显著,“双打”工作成效居全省前列。

  打击传销强势推进。扎实开展“皖剑-2015”集中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蔓延势头。共捣毁传销窝点172个、授课点30余个,打掉传销犯罪团伙15个,破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4起,抓获并刑事拘留涉嫌传销犯罪嫌疑人139人,教育遣返1000余人。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天长市、明光市经考核,率先成为“无传销城市”。

  广告市场有效净化。以学习宣传贯彻新《广告法》为契机,加强各类媒体发布广告的监测检查和户外广告审查登记。全市共监测各类媒体发布广告累计达76553余条次,发布广告监测通报70期;抽查监测广告4820条,责令改正违法广告286条次。全市登记的928件户外广告,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内容规范。

  三、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上取得新突破

  消费引导日益强化。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设立法律宣传台、真假商品展示台,宣传维权知识,解答群众咨询。与新闻媒体合作,开辟特刊专版,介绍维权工作,曝光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围绕新《消法》实施,组织集中培训。开展新《消法》宣传进企业、进商场、进超市、进校园、进机关活动,营造学消法、用消法、守消法的良好氛围。

  诚信消费有效进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数据库建设和网络平台建设工作深入推进,部门间诚信信息共享范围进一步扩大,认真开展旅游市场、银行、房地产等行业格式合同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合同403份,约谈企业14家,下达整改通知17份。进一步完善拍卖企业监管机制,积极引导企业行为自律诚信经营。组织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加强网络交易监管。

  维权机制大力创新。完善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和消费纠纷化解渠道。共受理投诉、举报3314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1万余元。创新开展 “诉转案”工作机制,通过调解与处罚的有效衔接,提高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和满意率。全年办理诉转案23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败诉案件。针对汽车销售服务领域消费投诉增多的情况,及时行政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加强自律,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