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劝 乱停车引发事故担责任

22.03.2017  11:55

    安徽新闻网讯 拖拉机驾驶员将小区门口当停车场,一停多日,不闻不问,结果造成电动车追尾事故,3月20日,交警事故处理中队下达了本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电动车驾驶人胡某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拖拉机驾驶人阮某某承担本起事故带次要责任。

  3月5日晚9时许,胡某驾驶电动车(车上载有高某某、胡某某)行驶至义安区天井庄园小区门前路段时,与一辆停在路边的拖拉机发生了碰撞,导致胡某、高某某、胡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接到报警后,义安公安分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理。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07/005**的拖拉机停放在路边,拖拉机驾驶人不在现场。 伤者告诉交警,由于是晚上,该路段照明条件不好,影响了视线,所以就撞上了这辆拖拉机。 井庄园小区安保人员告诉交警,这台拖拉机停放在这好几天了。当时拖拉机驾驶员把车停放在小区门口,由于影响了小区车辆通行,小区安保人员曾劝阻过拖拉机驾驶员,可驾驶员不听劝阻,还说:“你又不是交警,你管不到我。”交警通过调取车辆信息,这才联系上了拖拉机驾驶人阮某某,并将阮某某传唤至交警事故处理中队作进一步调查。面对事故现场勘查记录,证人证词,驾驶人阮某某在事故认定书了签字画押。   ( 吴 彬 胡祖兴 周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