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将出 2017或可立法房产税
06.03.2015 11:05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中央要求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从时间表看,不应拖到2017年全国两会后,”贾康表示,不动产登记3月开始实施,到2018年完成,也就是说,2017年房地产税开征的配套条件应该是对得上的。
“暂行条例的规定操作性不强,比如关于登记程序的问题,登记审查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等等问题,都有待于在未来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加以明确。”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孙宪忠如是向记者介绍,孙曾牵头起草条例专家建议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3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亦成为2015年两会的热点话题。
记者自国土部获悉,国土部正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出台前的相关准备。
据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的首任局长王广华介绍,国土部牵头制定的《实施细则》已在征求国务院36个部门和全国31个省(区、市)国土部门的意见。
短期对房地产市场影响不大
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落地,不动产登记将在2015年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其对于楼市的影响,亦被广泛关注。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开发商非常欢迎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绝不可能导致中国房地产滑坡,甚至崩盘,而是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虽然短期来看,一些多套房源持有者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将名下部分房源出手,但‘抛售’不代表‘甩卖’,更不意味着能左右市场大盘的走势。”在黄其森看来,真正影响市场掌握大盘的,依然是宏观经济形势、金融政策与供求关系。
黄其森判断,随着央行降准、降息等一系列政策的推出,2015年的房地产市场基本面将好于2014年。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住建部专家委成员张泓铭也向记者表示,不动产登记实施后在短时间内可能会增加一部分二手房市场的供给,但是并不会造成全国二手房蜂拥抛售以及市场大逆转的局面。
全国政协委员贾康告诉记者,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市场空置房的出租或出售有一定影响,尤其是出售,但不会让房地产市场一蹶不振。
来自国土部的数据显示,全国已有30多个市(州)、70个县(市、区)完成了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基本具备了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条件。
记者自山东、四川等多地开启不动产登记的省市采访亦发现,已有充分预期的楼市反应比较平静,没有出现大规模抛售房源的情况。
楼市长效机制启动
黄其森认为,不动产登记是楼市长效机制的基础,在摸清家底后,有助于政府出台科学的房地产政策,有的放矢,不搞拍脑袋,不搞一阵风,再不能搞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了;与此同时,不动产登记的实施,作为不动产税落地的基础支撑,也有利于未来房地产税的落地。
另据记者获悉,国土部与住建部正在共同研究,加快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层面的试点工作方案。
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也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不动产税收的技术基础,不过税收问题只能根据税法有关要求,依税收法定原则,由国家依法决定。
全国政协委员、原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告诉记者,房地产税立法按程序应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门为主,通过国务院法制局对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相关部门都要参与。
“中央要求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从时间表看,不应拖到2017年全国两会后。”贾康表示,不动产登记3月开始实施,到2018年完成,也就是说,2017年房地产税开征的配套条件应该是对得上的。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也在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由全国人大牵头、财政部配合的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正在研究过程中。
贾康还认为,房地产税可以带来多种正面效应,如可促使我国房地产调控体现应有的“治本”水准并形成长效机制,能够帮助增加住房市场上购房者对中小户型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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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201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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