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上司替已婚男司机怀孕后要赔偿 法庭上“斗法”原配

17.09.2014  13:18

连日来,官员给情人写“保证书”的事例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小轰动。除了一片吐槽声,很多人质疑,这些基于不合法关系而涉及的经济赔偿是否合法有效。

现实中,合肥市中院于近日审结了一起因不合法同居关系所涉及的赔偿纠纷。女上司“恋上”已婚男司机,怀孕后,男方不愿负责,女方让其书写四万元“补偿协议”。结果,男方迟迟不愿履行协议,女上司一气之下诉至法院。

女上司怀孕做引产,向男司机索赔四万元

“双方同居半年,造成杨玲怀孕引产,赵辉一次性赔偿杨玲所有费用四万元”,这是今年1月份,赵辉向女上司杨玲出具的一份赔偿协议,在落款处书写下身份证号码,但未签名。赵辉系杨玲单位的业务主办兼驾驶员,二人相识已有两年。

今年2月份,七个月身孕的杨玲在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并花去医药费1.2万余元。术后,赵辉迟迟不愿履行协议,杨玲多次索要无果,遂依据赵辉出具的“补偿协议”,以同居关系纠纷起诉至法院,要求赵辉给付补偿款四万元。

据赵辉透露,除了书写“补偿协议”,杨玲在刚怀孕时,因赵辉不愿离婚,她要求其承诺支付三万元作为补偿。赵辉支付了两万元,杨玲又逼迫其写下一张一万元借条。大致内容为:“今借到杨玲壹万元整……”

因未归还借款,杨玲以借贷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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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月峰

资讯标签: 女上司与男司机 女人流产 小三斗法原配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