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今年上半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68万件

22.06.2017  15:42

  中安在线讯 记者6月21日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1-5月份,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68万件,目标任务完成率达58.6%,同比增长18.9%,办案总数创同期历史新高。

   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援助范围,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产品,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帮扶。今年以来,全省法律援助办案总量持续增长。

  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共计11类援助事项中,6类属于新增补充事项: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条例》同时授权设区的市政府可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除省《条例》规定的补充事项外,安徽16地市均出台文件规定了扩大范围的补充事项,并在工作中得到落实、实施。

  修订后的省《条例》规定全省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低保标准放宽为2倍低保标准,同时授权各设区的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降低门槛;新增规定老年且无固定收入的、军人军属(依据国家规定)两类类属特殊群体,因意外事件、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助的,学生在校因遭受人身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等事项,作为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的情形,直接实施援助。

   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

  上半年全省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095件,同比增长15.56%。继续实施省高院去年出台的《关于扩大刑事二审案件通知指派辩护范围的意见》,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检察院抗诉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经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法院审理时已满十八周岁的,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等6种情形,一律纳入通知指派辩护范围,基本囊括了二审所有被告人,从法律援助工作角度提升了刑事诉讼案件的辩护率。

   同时, 建立刑事值班律师制度 目前,全省市、县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27个,全省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0个,由法律援助机构安排律师到工作站值班,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或转交法律援助申请。全省16市均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工作调研和协调沟通。

  省法援中心组建省直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招募连续执业三年以上、有较丰富的刑事案件诉讼经验的律师,办理省高院指派刑事案件。在全省推广省直刑事辩护团工作模式,马鞍山、铜陵、宿州已相继成立市直法援刑辩律师团,以专业化建设提升刑事法律援助质量和效果。

   推动便民移动服务体系建设

  今年上半年,省司法厅深入推进便民服务活动,法律援助的可及性和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目前,全省124个法律援助中心中,123个都建有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在全国居于较为领先的位次。依托司法所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工、青、妇、残等部门设立行业性工作站,目前共设立各类工作站3490个,在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17161个,推动法律援助进村入户,深入到群众身边。

  同时,推动移动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泛在分布、持续不间断。全省16个市全部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安排专人值班接听,解答公众法律咨询。上半年全省共解答咨询10万人次以上。法律援助互联网社会服务大厅,群众可在线申请并查询办理的进程和结果。移动端“”平台以安徽司法微博、微信为旗舰,由全省各地市、县区法援中心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服务群共同组成。群众关注微博、扫一扫二维码,就能获得相关服务。马鞍山市开通法律援助远程视频服务系统,基层群众可在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及村居法律援助工作站、点,通过视频与值班律师进行实时交流,解答咨询。(记者 汪乔 通讯员 光聪)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记者 汪乔 通讯员 光聪      编辑:毛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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