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三轮车停放后没拔钥匙 四岁娃发动撞伤俩玩伴

21.05.201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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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在路边的电动三轮车没拔钥匙, 引起4岁的 “熊孩子” 小童(化名)的好奇心。于是小童趁妈妈不注意时, 溜上三轮车, 结果, 发动起来的三轮车方向失控, 一头冲向旁边的俩玩伴。5月19日18时许, 这样惊险的一幕, 就发生在省城十里店路与创业大道交口附近。

四岁童撞伤俩玩伴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现场时,肇事的电动三轮车还停在那里,旁边还有一辆电动三轮车钥匙尚未拔下。据快餐店老板介绍,事发时,自家的电动车就停在门口,因为平时需要送餐,为了图方便,有时候就没有拔钥匙。“哪知道会有小孩偷开车,我们也预料不到。”快餐店老板称,小孩偷开三轮车撞人的时候,他并不在现场。

据现场目击者介绍,事发时,小童和玩伴正在玩耍,不知为何跑到三轮车上,撞人后,小童妈妈才看到。“被撞的两个孩子,男孩5岁,女孩10岁,是姐弟俩。”目击者称,出事后,小童被吓得说不出话来,呆呆地站在车上,而被撞的姐弟俩倒在地上,疼得大哭起来。随后赶到的120将受伤的姐弟俩送往安医一附院进行救治。

责任划分出现争议

事发后,辖区派出所对现场进行了走访,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处理。但对责任划分方面,小童家长与快餐店老板都认为对方应该负主要责任。快餐店老板称,自己的三轮车停在快餐店门口,是小孩偷偷来开的,“三轮车也撞瘪了,修车费我找谁要?”快餐店老板认为,自己就算有责任,也是很小的一部分,“最多认定我没有拔钥匙,存在疏忽大意。”

对于孩子偷开三轮车撞人,小童的家长承认自己监护不力,存在疏忽大意,“但是那个快餐店把三轮车停在公共区域,明知不拔钥匙会发生意外,存在放任行为。”小童的家长称,孩子才4岁,说话都不清楚,什么都不懂,也不可能预判危险。“他们快餐店占用公共区域搭建,还私拉电线充电,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这才酿成事故,应该负主要责任。”

对于 此次 事件,安徽汇朴律师事务所胡敏律师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但鉴于此事为多因一果,相互结合,导致侵权结果,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小童家长称,被撞的姐弟俩身体并无大碍,正在住院观察。“我们也去医院看了,但快餐店老板跟没事一样,还让我给他们修车。”小童妈妈称,他们在等待派出所处理结果,希望能够合理解决。 本报记者 刘玉才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