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人大常委会“三突出”促进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13.08.2015  14:15
  近年来,徽州区人大常委会按照“重基础、讲规范、求实效”的总体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对乡镇人大的联系与指导,使全区乡镇人大工作呈现出较强的生机与活力。
      一是突出法定程序,指导乡镇开好人代会。根据《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指导各乡镇每年依法召开人代会例会,并对会议时间、会议日程、会议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全程把关指导,乡镇人代会质量有了新提高。
      二是突出闭会期间,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认真履职。其一是在年初制定好工作要点,保证工作的有序、规范、高效开展;其二是检查和督促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其三是联系走访人大代表,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其四是检查督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其五是配合上级人大联合开展工作,确保乡镇人大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是突出职责定位,指导乡镇人大推进重点工作。各乡镇人大能够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在党委的领导下,围绕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主动依法履职,推动政府工作提质增效,促进本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其一是围绕重点工作进行监督。围绕党委的决策部署,找准工作重心,就美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等方面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民主评议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促进重点工作落实。其二是助推政府效能建设。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政府部门实行承诺服务,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评议基层站所活动,推进干部作风得到进一步改善。其三是推进依法治乡(镇)工作。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重点加强对乡镇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区有七所乡村学校获得“全国零犯罪学校”称号;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视察,有力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其四是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对乡镇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前向代表答复;在办理过程中,建立了党委书记阅办、人大主席交办、乡镇长批办、部门承办、人大代表督办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群众满意率和问题解决落实率有了新提高。(徽州区人大 叶菲) 信息来源:黄山市徽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