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 “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专项工作的通知

25.09.2014  12:09

省文化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

“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各单位:

按照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边远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文人〔2013〕42号)要求,2014年继续实施我省“三区” 文化人才支持计划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选派培养任务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今年下达我省“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数及各市“三区”县分布情况,经商定,将我省2014年度计划指标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实施“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对加强“三区”文化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强化措施,切实做好组织工作。

(二)切实加强针对性。各市和相关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受援地需求,充分听取基层单位意见,要将选派人员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文化乐园(村文化活动室)建设 ,与乡村文化活动开展结合考虑,明确选派工作任务,切实将那些有能力、有责任心、懂专业的人员选派出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文化服务水平。

(三)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地可通过内部调剂、招募志愿者、安排受援地文化工作者岗位锻炼和项目支持、结对支持等多种方式,解决选派人员和派出单位人员缺口问题。受援地文化行政部门应统筹安排好选派人员的生活和工作,保障人身安全,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选派人员先进的工作理念、专业技能、方法经验,帮助基层文化工作者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严格经费管理。“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专项工作经费只能用于选派和培养文化工作者,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督。

三、及时报送信息

各市和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专项工作情况,宣传表彰专项工作成果,总结报送专项工作进展,推动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请各市于2014年10月10日前报送2014年度选派、培养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3),一并报送2013年度工作情况总结。

表格下载:文化厅官网“信息公告”栏。

电子版报送: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刘双葆,电话:0551-63609347。

特此通知。

 

附件

 

安徽省文化厅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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