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清单”规范乡镇服务型财政建设

08.08.2015  13:03
  记者8月7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制定了乡镇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并开始公布实施,构建起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法治保障的乡镇财政职能体系,进一步规范了乡镇服务型财政建设。

  目前,各县市财政部门都全面准确梳理了权力、责任和服务事项,厘清和规范乡镇财政权责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具体工作事项,切实保障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市辖四县一市共梳理确认了4项权力和责任以及9项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开了相关运行流程图。

  结合当前乡镇财政为民理财的中心要求,我市重点突出乡镇财政服务功能,细化具体服务事项和相关内容及要求,分别明确了乡镇预算管理、涉农资金补贴发放与管理、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村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9项基层财政服务清单。通过制定“三个清单”,并配套编制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财政服务工作制度基础,推动乡镇财政更好地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