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严三实”要治理为官不为

01.05.2015  02:04

   作者:邱炜煌

  当下反腐形成高压态势,“为官乱为”受到遏制,与此同时“为官不为”现象却在一些地方抬头,严重背离了“三严三实”要求。我们必须警醒起来,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绝不容“为官不为”挑战“三严三实”。

   为官不为的表现

  不愿为,懒政庸政。有的干部当“泥菩萨”,“在岗却不在状态,在位却不在谋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混日子,熬年头,寄希望于按资排辈、组织照顾,既虚度自己年华,又贻误党和人民事业;有的干部打“太极拳”,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总强调客观因素,不尽主观努力,有问题左躲右闪,遇矛盾上推下卸,对基层需求无动于衷,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有的干部摆“花架子”,只有“唱功”,没有“做功”,照搬照套,不求实效,用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干部设“软钉子”,借故推脱,出现了“门好进了、脸好看了、可事难办了”“不吃、不拿、也不干”等现象。仅2014年,全国就有1万多亿的资金存量没有用,一些地方给了钱、批了项目、供应了土地却没有用,就是典型的不作为现象。

  不会为,本领恐慌。有的干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犯怵,新常态要求领导干部依据客观实际,遵循客观规律,搞经济建设要理性,但绝不能成为畏难的托词和失职的借口,更不能成为“为官不为”的挡箭牌,我们既不能追求“做不到”“受不了”的高速增长,也不能患上“恐速症”,不敢追求合理的发展速度,甚至任由经济数据下滑。有的干部面对新的政绩观茫然,为怎样对待GDP而纠结。如果继续抓GDP,担心被视为急功近利,数字上去了,自己却在仕途上落下了,吃力不讨好。有的同志对简政放权不适应,依然用行政的“手”干预市场的“手”,热衷于权力干预、审批,面对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如同套上“紧箍咒”,浑身不自在。有的干部对依法办事感到恐慌,面对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束手无策,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等待观望,消极应付。

  不敢为,明哲保身。有的同志怕“惹事”,得过且过。信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不做事没事、做事会出事”。有的同志怕“出事”,听之任之。有的同志怕“树敌”,息事宁人,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是非面前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尤其对那些会告状的恶人、会办事的能人、有交情的自己人,无原则迁就,无底线退让。

  不担当,精神懈怠。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政治担当,面对大是大非态度暧昧,对错误思潮听之任之;有的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担当,回避矛盾推卸责任,搞所谓“稳定就是搞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有的领导干部缺乏事业担当,做稳当事当太平官,面对政绩工程,只怕得罪上级,不怕激怒群众,即使生态环境、群众利益受到严重侵害,也不敢抵制,甚至为其推波助澜。有的干部采取极端的方式对待政商关系,从过去的“勾肩搭背”变成了“背对着背”,视商人、企业家为洪水猛兽,避而不见或者“软拒绝”,这说到底还是缺乏担当精神,把自己的“羽毛”看得比事业重。

  “为官不为”就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作祟,归根结底还是宗旨意识、党性观念、进取精神退化,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轨,不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而且还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明确,庸政懒政同样是腐败,对懒政庸政怠政要严肃问责,对不敢抓、不敢管、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为官不为的典型要公开曝光。

   必须根治为官不为

  开展“三严三实”教育,让官员“不想不作为”。要结合学习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在全党弘扬“三严三实”精神,形成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浓厚氛围。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聚焦“为官不为”问题,大力倡导做人要实。做人要实:不仅体现在不做什么,而且体现在做什么;不仅体现在循规蹈矩,而且体现在开拓创新;不仅体现在独善其身,而且体现在敢于批评;不仅体现在埋头苦干,而且体现在开明开放;不仅体现在低调做人,而且体现在扎实做事;不仅体现在尊重上级,而且体现在敬畏百姓;不仅体现在不说假话,而且体现在敢说真话;不仅体现在慎用权力,而且体现在敢于担当。

  进行专项集中整治,让官员“不敢不作为”。制定具体禁令,广泛组织学习宣传,明确“为官不为”范畴,从而自觉把握底线;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典型案例,明辨是非,认识危害,引起警醒;严明组织纪律,勤督查、多暗访、常曝光、严查处,对“为官不为”现象严格问责、严肃执纪,视其情节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直至纪律处分。

  深入改革体制机制,让官员“不能不作为”。修改完善党政机关“三定方案”,科学合理地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切实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问题,消除“为官不为”的生存土壤;简政放权,规范用权,落实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为权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戴上“紧箍咒”;实行政务公开,把内容、要求、流程、结果等置于“聚光灯”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让官员“主动去作为”。提供竞争平台,把改革发展重点领域、急难险重工作项目当作主赛场,让党员、干部在公开公平环境中赛作为、比担当;坚持以实干论英雄、凭业绩用干部,体现“干与不干有区别,干好干坏不一样”,坚决纠正和克服跑官买官、任人唯亲、按资排辈、平衡照顾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有为者有位,担当者重用,不让老实人吃亏;完善民主推荐制度,科学把握“群众公认”,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不让投机钻营、好人主义得好;建立基层干部关怀机制,组织要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对在大胆探索、攻坚克难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干部要理解宽容,对因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而被诬告的干部要及时澄清、伸张正义,不让担当者寒心。